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 >> 政教关系
 
从守望教会户外崇拜事件看中国政教关系的纠结与出路
发布时间: 2011/4/21日    【字体:
作者:邢福增
关键词:  政教关系 守望教会  
 

                                        邢福增
 
    2011年4月10日,北京守望教会原拟在中关村三层露天平台举行户外主日崇拜,最后因政府当局的全面“封堵”而无法举行。事件中,教会方面五位治理委员会成员(包括两位牧师、三位长老)及不少信徒自周六起被禁止外出,约有一百六十多位抵达现场聚集的信徒,先后被有关方面带走[1](后陆续获释)。这次事件,广泛受到境外媒体的关注,[2]被视为中国政府与家庭教会关系一次新的考验。
 
    其实,4月10日的户外崇拜事件,并非守望教会与地方政府间的首起“矛盾”,早于2008年5月,北京市宗教部门以奥运将临,发起“基督教聚会点专项清理活动”,派员干预守望的主日崇拜聚会。此后,政府转向聚会场所的房东施压。2009年10月底,守望教会因无法利用租用的聚会场地,决定在海淀公园举行户外崇拜。守望信徒在公园外举行两次户外主日崇拜后,最后因有关方面默许而回到室内聚会。[3]不过,这并没有根本解决两者间的矛盾,导致相同的情况在一年多后重演,逼使守望不得已作出“别无选择的选择”。[4]
 
    守望教会户外崇拜事件,充分暴露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教关系的纠结,当中反映出政府旧有宗教管理体制的僵化,及其与当前宗教发展新形势间的鸿沟与张力。
 
    犹记2009年11月守望举行户外崇拜期间,一位素不相识的内地公安系统人士来港与笔者见面,欲了解香港教会对守望事件的看法。席间,笔者表示香港教会普遍关心中国教会的发展空间,并阐述自己的观点及对政府政策的期望。今天,笔者仍持相同的立场,并因问题持续甚至恶化,忧虑之情更甚于前。
 
                             “旧皮袋”与“新酒”
 
    针对是次事件,许多人关心的第一个问题,是中国政府对家庭教会的政策是否进一步收紧,甚至象征全面取缔(宗教逼害)的先兆?要回答此问题,我们需了解文革后中国政府的宗教管理模式。扼要而言,中共的宗教理论在文革后逐步扬弃“宗教是人民鸦片”的观点,并认识到消灭宗教政策的不可行。但这并不代表政府开放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相反,当局对宗教组织作为社会组织的管控,一直沿用旧有管理体制。这种近似“计划式”的宗教管理模式,即是由政府赋予爱国宗教团体的垄断性合法地位,并把爱国宗教团体置于党的政治领导下,确保民间不会出现其它的社会力量及组织。[5]
 
    不过,一元或计划式的宗教管理体制,一直受到宗教内部不同程度的抵制。就以基督教为例,从五十年代开始,始终存在着反对参加三自运动的声音,最后政府在肃反浪潮下,将问题定性为“反革命斗争”。文革期间,极“左”的消灭宗教政策抬头,企图在中国建立无宗教国度,吊诡地,由于爱国宗教团体也受到革命浪潮冲击,使宗教在非体制性形态下发展,形成各地家庭聚会。文革后,政府恢复三自爱国组织,但三自外的基督教家庭教会,一直存在。改革开放期间,不论是三自组织(或两会)下的登记教会,或是因不同原因拒绝参加两会的家庭教会,均取得发展的空间,中国基督徒人数持续增长。
 
    中国政府对家庭教会的政策,向来以使其参加两会组织为“上策”。但现实是,两会组织一直无法完成政府交托的团结任务,这既跟爱国宗教团体“先天”不足(准官方性质及历史包袱)有关,也因这种一元式的管控手段,根本不符合客观及多元的社会及宗教发展。如此,家庭教会虽然一直处于“不合法”的状态,并持续受地方当局不同程度的施压,但政府却始终无法全面取缔(下策)。所谓“非法”的家庭教会成为客观及实质的社会事实,在“法外”存在。改革开放以来,各地政府、爱国宗教团体及家庭教会间,呈现着复杂的关系,各地具体情况不一,甚至同一地方在不同时间,或在同地同时,针对不同对手而有不同关系,零和式的宗教逼害框架,根本不足以解释这种情况。
 
    换言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教关系正处于一个旧有宗教管理模式(“旧皮袋”)不能发挥作用,又与宗教发展的新形势(“新酒”)不相适应的樽颈位置。2004年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实际上也无法突破这困局。[6]这种局面,既保留及延续了旧体制及政策的不合理性,又呈现出新形势新发展具突破性的空间与势头。笔者相信,中国政府内部,亦充分意识到政策/法律滞后的问题,特别是其与社会及宗教发展不适切的困局,但却未有采取改革思路以求突破。
 
    正因为举棋不定,导致原有政策及模式凭惯性延续。为维持旧体制的尊严,加上部分旧体制持份者对既得利益的维护,以及在个别敏感时期宁“左”毋右的政策倾斜,便出现不同程度的政教矛盾及张力。但由于改革开放以来强调团结稳定的社会形势,故在矛盾以至冲突过后,又辗转回到既有的模糊空间,待不稳定因素累积,再衍生下一起冲突。在这个“冲突——平衡——冲突”的循环中,政教间的关系,往往因不同因素而处于不正常状态。
 
                           公开化与堂会化对政教关系的挑战
 
    在这情况下,各地(城乡)家庭教会,虽然仍面对不同程度的压力,但整体的生存空间依然逐步扩大,曾接触内地教会者相信均不会否认。值得留意的是,近十年间,个别城市的家庭教会,更进一步走向“公开化”发展(如:从没有名字到为教会命名;从分而合,由团契模式转型至堂会模式,并租用写字楼聚会;从地下到透明公开:有自己的网站、出版刊物;积极参加社会慈善工作,如救灾,甚至组织对外传教活动),标志着新兴城市家庭教会的崛兴。北京的守望教会,可说是其中的典型。
 
    守望教会在公开化的同时,也一直争取合法化的地位。在2006年,守望向所属海淀区政府申请登记,但政府方面以守望未获已登记的宗教团体认定,及没有经该团体认可的专职教职人员为理由,拒绝其申请,并请守望向所属地的海淀区三自爱国组织接洽。[7]独立登记未果,除进一步反映政府在政策调整方面缺乏自信及太多顾虑外,又逼使守望把焦点转至为何不参加三自的问题之上,[8]为政府与三自和家庭教会的关系,平添了张力与不和谐因素。
 
    虽然守望寻求登记的申请被拒,但这并没有阻止其堂会化的发展势头,并以集资购堂作为教会发展的目标。就在2009年底守望回到室内不久,即努力筹资2700多万人民币购买中关村的堂址。由于守望一直公开其购堂计划,并多次因政府介入而告吹,故是次成功购堂,未尝不反映出有关方面的默许。可惜,政府最后无法在政策层面取得突破,具体对策又回到原始起点,决定对家庭教会购堂进行干预,因而出现守望迄今仍无法取得新址钥匙的僵局。
 
    近年间,家庭教会以自身存在形态为重点的“公开化”发展,又有“走出去”的倾向。2010年,中国各地家庭教会推选代表参加南非第三届世界洛桑宣教大会,争取“在世界教会面前展现自己的一个机会”。[9]会议前,有关部门全面堵截家庭教会代表赴会,外交部更指摘会方未向中国基督教的合法代表(即基督教全国两会)发出邀请,公然挑战中国独立自主办教原则。[10]中国政府的高调介入及响应,反映其对家庭教会意图走出国门,出席国际性基督教会议的强烈不满。
 
    也许在政府眼中,守望教在公开化、堂会化、合法化方面的定位与实践,均具先锋作用,处处测试政策底线,挑战旧有宗教管理体制。然而,由于无法突破上述政教关系的陈旧观念,政府往往处于被动,只能在不作为、施压及捍卫旧体制之间徘徊,失却了对话与谋求共识,共创和谐局面的机会。
 
 
                                  矛盾与出路
 
    一直以来,家庭教会面对政府施压,均抱“为主受苦”心态,坚守信仰底线。而这次守望户外崇拜事件,反映出政教双方的根本矛盾:政府希望遏止守望堂会化趋势,让其回到较分散的团契聚会形态,担心堂会化及公开化成为潮流;但守望却拒绝分散聚会,以争取政府公开确认(而非默许)其堂会式聚会诉求。种种迹象显示,有关当局不愿重现2009年的妥协但平稳的结局,采取全面封堵政策,绝不让这次户外崇拜成功举行。据悉,当局甚至提出现有治委会领导“下台”,重组新的领袖层带领守望。[11]抑有进者,当局的斗争手段不仅针对教会的领导层,甚至连一般信徒,也承受各种(逼迁、失去工作、亲友上司)压力。政府对信徒私域的干预,是要藉压力分化守望内部,逼使更多信徒放弃继续“抗争”。但斗争及分化手段,似乎忽略了宗教群体的本质,结果令守望上下更形团结,一致为信仰而斗争到底。这种为信仰(主日崇拜聚会的权利)而誓不妥协的立场,又反过来令政府采取更严厉的手段,陷入互不退让的僵局。
 
    执笔之际,已是守望坚持第二次户外崇拜的日子。相信除非政府有重大的政策调整,否则对外动用警力封堵户外崇拜,对内施压分化的斗争策略,将是短期政策重点。但是就长期稳定、全面和谐的目标而言,这种政策不可能真正成功。反之,主动调整政策,给予守望合法的宗教活动场所,让家庭教会合法化,才有利政府管理,化解矛盾,并促进政教和谐。[12]反过来说,如果坚持全面施压,政府方面将负上沉重代价,承受国内外逼迫家庭教会,干预宗教自由的指摘及舆论压力,严重损害中国政府的公共形象。表面上,政府似乎把问题“解决”,但实际上却激发守望信众(以至其它家庭教会)更大的对抗情绪,造成更多社会不稳定因素。
 
    笔者相信,就今次危机而言,如果双方能达成共识,将为化解矛盾踏出重要一步:政府负责部门表达解决问题的诚意,商讨守望的诉求,换取守望暂时回到室内。守望方面,亦接受在诉求未获实时兑现下,回到谈判桌上,以时间换取空间。[13]
 
    作为中国基督教问题长期的关注及研究者,笔者希望:一、政府方面不要把问题作“泛政治化”的处理,混淆了宗教(人民内部不同)与政治(敌我矛盾)的本质,企图以政治压力及行政手段解决问题。事实上,众多基督徒都是善良及守法的公民,相信最近与守望“接触”的有关人士都有同感。改革开放以来,政府既承认宗教在中国社会的长期存在,也当以开放务实态度面对作为社会事实的家庭教会,在法治及法制基础上解决法律滞后的问题。二、教会方面不要把问题作“泛属灵斗争”的处理,尽管在切身经历上,教会牧长及信徒遭遇不合理的对待,但要避免陷入“明-黑暗”、“正义-邪恶”、“真理-罪恶”的二元对立情绪及思维中,避免强化不惜牺牲一切的“殉道”情结。
 
    回想2009年底,笔者向那位国内公安系统的人士再三强调:一、政府应以最大善意与家庭教会建立互动关系,任何高压的政治手段只会把问题激化;把教会逼向极端,对政教双方均没有好处;二、家庭教会并不是一块铁板,有着不同的团队及系统,对独立登记及合法化、公开化问题,以至跟政府的关系也有不同立场。如果当局能够与守望在“第三条道路”(即向政府部门独立登记)上建立共识,虽然未能立即化解长久以来的政教纠结,但毕竟也踏出了重要的第一步;三、作为化解问题的具体办法,笔者主张效法政府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登记办法,容许家庭教会以宗教活动场所(而非教会团体)名义向政府备案登记。[14]现在笔者仍然相信这种做法有助化解矛盾,有利于长治久安。
 
    这位人士听了笔者阐释后,表示有关当局正考虑在全国选取几个地点作新政策的试点,容许个别家庭教会聚会场所向政府部门登记,细节可望在年内公布。笔者后来跟国内学术及教会界的朋友提及此事,并觉察到政策转向的可能。[15]遗憾的是,有关改革最后似乎胎死腹中,政教关系仍无法突破僵局。
 
    总的来说,守望户外崇拜事件充分反映出现行宗教管理体制及其相应的法律远远滞后于宗教发展的事实及趋势,也是两者间处于不平衡状态下必然产生的矛盾及冲突。笔者一再强调,坚持以旧有的计划式及一元式的宗教管理体制来处理当前社会的宗教新形势与发展,无疑是以“旧皮袋”来盛载“新酒”,结果新酒只会把旧皮袋胀裂。[16]这次守望教会与政府部门的冲突,标志着中国政教关系已进入新的阶段。历史将记住「四.一○」事件,今后的政教关系,已不可能假设没有发生「四.一○」。新的政教关系,究竟能否促成真正长期稳定和谐,端在政府当局能否具备新思维,化解户外崇拜事件背后的矛盾及衍生的冲突,避免激化对立,演变为更深层次的危机。
 
    后记:3月下旬以来,笔者一直关注事态发展。4月10日后,即反复思想如何响应。本文初稿于4月18日凌晨完成,后发给数字朋友,并据其意见修订,最后于4月20日凌晨定稿。在此感谢多位曾仔细阅读,并提供意见的友好。
 
——————————
注释:
 
[1]先后被有关方面带走的一百六十多位,有的是在现场附近空地聚集而被带走的,有的是在附近的肯德基被带走的,有的是在距离现场有些遥远的公园被带走的。
[2]海外报导事件的媒体包括:New York Times、BBC、 美联社、法新社、法国通讯社等。
[3]刘澎:〈如何面对家庭教会?──北京守望教会事件述评〉,《领导者》,总32期 (2010年2月)。
[4]〈北京守望教会2011年3月告会众书〉,2011年3月27日。
[5]参邢福增:〈政教关系〉, 罗金义、郑宇硕主编:《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变与常》(香港:城市大学出版社,2009),页313至328。另邢福增:〈民间组织政策与中国基督教〉,《二十一世纪双月刊》,期118(2009年8月),页26至37。
[6]邢福增:《新酒与旧皮袋──中国宗教立法与《宗教事务条例》解读》(香港:中文大学崇基学院宗教与中国社会研究中心,2006)。英文版参"New Wine in Old Wineskins: an Appraisal of Religious Legislation in China and the Regulations on Religious Affairs of 2005." in Religion, State & Society 34:4 (Dec.2006): 347-373.
[7]海淀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审查意见〉,2006年8月11日。
[8]孙毅:〈我们为何不加入「三自」爱国会?〉,《杏花》,2010年秋季号。
[9]〈卷首语〉,《杏花》,2010年冬季号。
[10]〈外交部指摘洛桑大会干涉宗教事务〉,时代论坛每日快拍,2010年10月16日。
[11]金天明:〈争战的本质〉,2011年4月17日。
[12]刘澎:〈再谈关于中国宗教问题的战略思考〉,《领导者》,期34(2010年6月)。
[13]「我们已经无法相信某个人的承诺。这次教会提出需要书面凭证,乃是希望借此使某个能够代表政府的部门真正站出来,停止自己的不作为,作出负责任的决定,与守望教会一同来面对当下的政教关系的新局面。」教会治理委员会:〈北京守望教会4月10日户外敬拜通报〉,2011年4月12日。
[14]邢福增:〈中国基督教家庭教会的合法化〉,《基督教中国宗教文化研究社通讯》,期19(2009年5月),页4。
[15]例如国内《环球时报》英文版(Global Times)在2009年11月以家庭教会为报导主题,参Peng Yining, "Houses of Worship Seek Legitimacy," Global Times, 4 Nov. 2009. http://special.globaltimes.cn/2009-11/482326_4.html. 另 "Reports of House Churches May Hint at Policy Change," Global Times, 7 May 2010. http://opinion.globaltimes.cn/commentary/2010-05/529328.html.
[16]耶稣曾说:「没有人把新酒装在旧皮袋里,若是这样,皮袋就裂开,酒漏出来,连皮袋也坏了。惟独把新酒装在新皮袋里,两样就都保全了」。《新约.马太福音》,第九章17节。
 
                         (本文转载自:《时代论坛》)  
【把文章分享到 推荐到抽屉推荐到抽屉 分享到网易微博 网易微博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搜狐微博
推荐文章
 
清代的乡里空间及其治理制度——一种法秩序的考察 \杨小凤
摘要:乡里空间作为清代社会形态的基本单元,基层社会治理的诸多实践在此体现,如宗族…
 
法人制度视域下的宗教活动场所财产制度研究 \李靖
摘要:随着国家逐渐加强对宗教事业的重视,宗教经济已经占据我国当今社会经济中的重要…
 
《教士公民组织法》的立法及其影响 \张露
摘要:18世纪末,伴随着大革命的爆发,法国宗教也开始了一场“大革命”。马迪厄指出:“…
 
北非新伊斯兰主义兴起的原因与特点 \刘云
摘要:新伊斯兰主义是21世纪以来特别是“阿拉伯之春”以来北非政治伊斯兰演进的新阶段…
 
宗教、法律和社会想象——1772—1864年英属印度盎格鲁-印度教法建构中的文本翻译 \杨清筠 王立新
摘要:前殖民地时代的印度并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成文法典。殖民统治时期,为了对英属印…
 
 
近期文章
 
 
       上一篇文章:中国古代宗教管理体制源流初探
       下一篇文章:美国政教分离制度的历史思考
 
 
   
 
欢迎投稿:pushihuanyingnin@126.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4 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Pu Shi Institute For Social Science
声明:本网站不登载有悖于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共道德的内容。    
 
  京ICP备0505093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07号    技术支持:北京麒麟新媒网络科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