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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地区宗教的结构及发挥积极作用的领域
发布时间: 2011/5/20日    【字体:
作者:李利安
关键词:  西部 宗教  
 


                                         李利安
 
    在我国西部地区,宗教种类众多,宗教与民族关系紧密,和谐的宗教关系和宗教结构对西部地区乃至整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开展对西部地区宗教与社会关系的研究,对解析西部地区宗教与社会诸多问题,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关系、民族关系,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等具有直接的意义。
 
    一、西部地区宗教的内在结构
 
    历史上,西部地区是中国宗教发展演变的重要舞台之一,各宗教都曾在这里展现风姿,并留下深刻印记。从目前的基本现状来看,西部地区的宗教可以宏观地划分为四大板块:1.伊斯兰教为主的地区,以新疆、宁夏及青海、甘肃等省区的部分地区为主。2.藏传佛教为主的地区,以西藏、青海、内蒙以及四川西部、甘肃南部和云南北部的部分地区为主。3.西南少数民族宗教流行区,以云南、贵州、广西等地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主。4.五大宗教及汉族民间信仰并存区,以陕西、甘肃、四川、重庆及其他省区的汉族居住区为主。
 
    上述四大板块是对西部地区宗教空间结构的揭示。以下再对西部地区宗教的内在结构作一个分析。内在结构也就是西部地区宗教本身的存在形态,对其进行分析是准确把握西部地区宗教的重要途径。我们把当代中国西部地区宗教本身的存在形态分析为内在形态和外在形态两重结构。
 
    1.西部地区宗教的内在形态
 
    主要由三方面的要素构成,即宗教的教义体系、宗教的修道体系和信徒的宗教心理结构。这三种要素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教义体系是西部地区宗教内在形态的核心,是西部地区宗教一切要素存在和发展的前提。一般来说,没有教义体系,就不可能有现代意义上的宗教。西部地区的宗教,无论是流传于社会上层,还是流传于普通民众中间,都有完整而深刻的理论作基础,并构成西部地区宗教其他要素的基础。修道体系是教义体系付诸实践并应用于社会人生的途径,没有修道体系,教义体系便成为空中楼阁,或者充其量也只是一种书本上的理论。西部地区的宗教重视修道的原则与方法,强调把观念形态的宗教变成实践形态的宗教。西部地区宗教信徒的心理结构既是宗教教义体系和宗教修道体系存在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宗教教义体系和宗教修道体系得以存在的良好土壤和不断发展的动力。所以,在三种要素中,它既是结局,又是开始。
 
    2.西部地区宗教的外在形态
 
    西部地区宗教的外在形态由直接表现于外的三种要素构成,即:信仰宗教的人即信徒、从事宗教活动的场所以及信仰宗教的人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从事的宗教活动。信徒、场所、活动三者有机统一,各自都包括十分丰富的内容。 
 
    二、西部地区宗教的心理结构
 
    西部地区宗教的心理属性可能对西部地区社会的和谐产生正面或负面的影响。我们应当重视西部地区宗教心理属性的意义,准确把握其特征,正确引导,使其成为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积极精神动力。具体来看,西部地区宗教的主要心理特性表现为:信仰的神圣性、思想的稳定性、目标的崇高性、行动的积极性、心理的认同性、感情的亲近性。
 
    1.信仰的神圣性和思想的稳定性

    这是一对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心理特性,也是所有宗教共有的一种内在特征。西部地区各种宗教都有其自身的信仰,这种信仰不同于其他信仰的关键因素在于其信仰中的超人间特性。超人间性的一个最重要表现就是对超人间力量的承认,也就是对神灵的信奉。超人间力量有善恶之分,善的超人间力量往往凝结着人类对绝对至高无上品格和能力的向往与崇拜,而恶的超人间力量则代表着人类对凶恶和苦难的恐惧与排斥。在善性超人间力量的感召和恶性超人间力量的威慑下,信徒的信仰便具有了一种神圣性,由神圣性而来的就是心理上的严肃性、认真性、坚强性、忍耐性、自觉性等促使信徒积极向善的精神动力。同时,由于对具有超越性和永恒性的神灵力量的内心归服,信徒的思想一般具有稳定性的特点。稳定性虽然可能成为保守性的精神基础,但在积极向上的当代中国宗教中,却可以成为促使信徒在现实生活当中持久而自觉地遵守戒条、努力向善的积极因素。
 
    2.目标的崇高性和行动的积极性
 
    这也是一对相互联系的心理特性。西部地区各种宗教的超人间信仰一般是由超人间力量和超人间境界两个方面构成的。超人间境界虽然也包括了地狱等黑暗而苦难的恶性境界,但人们所向往的超人间境界则是指一种善性的境界,即某种绝对美好的自然景象、社会状态和心理境界。对这种境界的信仰一般是建立在对现实问题的深刻反思和解决现实问题的紧迫性的基础上的。信徒思想中所认识的现实问题的严重性和实现理想境界的急切性是成正比的,而这又反过来不断烘托目标的崇高性。于是,目标的崇高性、现实问题的严重性、解决问题的紧迫性,共同促成信徒行动的积极性。一般来说,西部地区各种正统宗教所规定的追求理想境界的修道过程与现实社会所强调的道德教化是一致的。所以,由目标崇高性和行动积极性释放出来的精神动力完全可以用来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例如佛教提倡的人间佛教,把建设人间净土作为自己的最终目标,这便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追求更加一致。如果把人间净土这种目标的崇高性和实现人间净土的积极性推广到宗教以外更广阔的社会领域,这种精神动力就会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
 
    3.心理的认同性和感情的亲近性
 
    西部地区的每一种宗教,其信徒在信仰上的最大一致性在于对相同的超人间力量和超人间境界的共同信奉,由这种相同的信奉而来的就是心理上的认同性。对这种认同性和亲近性心理特征应该给予足够重视,并密切关注、正确引导,使其成为维系团结、协助稳定、共建和谐的积极因素。西部地区宗教信徒数量庞大,分布地域广泛,分布的社会阶层、行业、民族等方面具有多样性。因此,西部地区各宗教信徒心理的认同性和感情的亲近性在实践形态上的一种重要表现就是,不同地域、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不同民族宗教信徒之间的沟通和协调,由此而来的相互理解、彼此关照会有助于西部不同地域、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协调,这对构建西部地区的社会和谐是有积极意义的。
 
    三、西部地区宗教发挥积极作用的主要领域
 
    当代西部地区的宗教在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如政治、经济、文化、对外交往、民族关系等,都能够发挥积极作用,具体来看有以下几个方面:
 
    1.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
 
    反对分裂和维护国家统一是我们必须肩负的重大历史使命。当前,为达到分裂国家的险恶目的,某些分裂分子打着宗教的旗号,不惜歪曲宗教教义。因此,伊斯兰教和藏传佛教可以在反对分裂、维护国家统一方面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事实上,当前伊斯兰教和藏传佛教的爱国人士已在此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2.宗教和谐与社会稳定
 
    民族的往来更替,宗教的彼消此长,跨境的交往与争斗,加之环境的恶劣,经济的贫困,文化的闭塞,历史上的西部地区曾是中国最动荡的地区之一。新中国建立以来,西部地区告别了动荡不安。目前这个地区基本上是稳定和谐的,但也还存在着某些不稳定因素。西部地区宗教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思想资源,都承认国家的威严,都要求信徒维护国家的利益,都提倡自我克制、爱护他人、珍惜生命。因此,西部地区的宗教,其自身可以保持和谐的发展态势,同时也可以成为西部地区社会稳定的有效调节剂。
 
    3.文化传承与文化繁荣
 
    西部地区自古以来就是多种宗教文化共同存在发展的舞台。目前,在西部地区四大宗教板块中,除五大宗教和民间信仰并存的汉族聚居区外,其他三大宗教板块均以宗教为其文化的代表。宗教在这些地区的文化功能不但表现在精神的追求与归宿方面,也广泛体现在哲学、伦理、文学、艺术、民俗、养生等很多方面。所以,文化的传承与繁荣,成为西部地区宗教在文化领域的主要功能。而宗教文化是一种特殊形态的文化,具有两面性,需要慎重对待,应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剔除糟粕,抑制负面影响,充分发挥其启迪智慧、传递文化、继承传统等积极功能。
 
    4.伦理建设与道德教化
 
    中国目前处于转型时期,传统的中断很明显,新的伦理秩序尚在建设之中,西部地区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个问题。而宗教信仰在构建人与神的关系时,会以不同的方式建立神圣性的伦理规范,这些伦理规范除了调节人与神的关系之外,还涉及大量人与人之间、人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调整,有助于现实社会中的伦理建设。西部地区的宗教伦理资源非常丰富,值得我们认真挖掘、系统整理、有效扬弃,并不断弘扬。
 
    5.文化产业与经济发展
 
    西部地区的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表现在很多方面,现试举几例:宗教活动场所一般还附设商业、饮食等经济事业;宗教涉外联系较为广泛,可以协助本地吸引外资;西部地区的宗教遗存众多,文化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宗教文化产业正在兴起,如宗教题材的出版、餐饮、歌舞、绘画、建筑、雕塑、音乐、装饰、用品等,能够成为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有益补充。
 
    6.文明交往与友好往来
 
    除民间信仰外,西部现存主要宗教都具有国际性,可以借助宗教文化的交往,扩大或促进同相关国家的友好往来,如借助伊斯兰教加强同中亚和中东各国的友好交往;借助藏传佛教加强同南亚各国以及蒙古和俄罗斯等国的友好交往;借助道教加强同韩国、马来西亚等国的友好交往;借助汉传佛教加强同印度、斯里兰卡、日本、韩国的友好交往;借助南传佛教加强同东南亚各国的友好交往。另外,对西部地区来说,通过伊斯兰教和藏传佛教所带动的友好交往,对抵制分裂、维护统一具有特殊意义。而西部地区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对抵制西方国家对我国进行人权攻击具有现实作用。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西部地区宗教所具有的某些特性使其成为相应社会关系和社会领域中的重要因素,从而可以在这些社会关系和社会领域中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服务,并以这些关系和领域作为基础或切入点,在整个西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本文转载自:《中国宗教》2010年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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