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 >> 宗教与国家
 
穆巴拉克时代的伊斯兰原教旨主义
发布时间: 2012/1/6日    【字体:
作者:依兰
关键词:  宗教 民族国家  
 

                                        依兰

 
    穆巴拉克执政后,立即释放了萨达特被暗杀前数月大规模拘捕的穆斯林兄弟会成员。他改变了前政府对兄弟会的高压政策,转为怀柔攻势,对宗教势力进行分化瓦解。穆斯林兄弟会虽坚持实施伊斯兰教法、建立伊斯兰国家等宗旨目标没有改变,但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同意以和平政策为基础,放弃暴力革命,愿意参与议会政治、建设伊斯兰经济及促进市民社会发展。但穆巴拉克始终没有给予穆斯林兄弟会建立政党的权利。

  1991年,伊斯兰拯救阵线在阿尔及利亚大选获胜,这给了穆巴拉克很大的教训。根据一位穆斯林兄弟会领导人的说法,穆巴拉克“多次宣布他不会重复(阿尔及利亚)错误给予伊斯兰主义者官方参与政治或参加到民主选举的权利”。阿尔及利亚大选的结果加强了他的判断,如果允许自由和公正的大选,那就很可能意味着他的政权得不到席位。

  萨达特在其统治后期曾说:“想从事伊斯兰教的人应该进清真寺,想从事政治的人应通过合适的机构。”这与西方“上帝的归于上帝,凯撒的归于凯撒”的说法含义相同。

  但伊斯兰教没有发生类似西方基督教那样轰轰烈烈的宗教改革运动,因此伊斯兰教并未从社会政治生活中撤退。伊斯兰教从来就不只是作为个人信仰的纯粹宗教,而是规范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制度的庞大的无所不包的文明体系。如毕健康所说:“伊斯兰仿佛是一口巨大而无形的泉眼,蕴藏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和能量,在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中转变成各种宗教社会运动。”

  《埃及史》的作者瓦蒂吉约蒂斯曾在其著作中评论萨达特的困境:“开放”政策“只是一段幕间插曲——一个失败的试验”,“埃及现在需要的是这样一种政治秩序,它能把这种经济政策容纳其间。生活在勉强糊口水平上的人已超过400万,在2000年将达到6000万~7000万”。萨达特似乎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原教旨主义则开出药方,他们说:建立一个“伊斯兰国家”,如同伊朗已经建立的那样。

  30多年后,穆巴拉克也面临着和萨达特相似的困境。他的“政治秩序”也无法容纳那些社会问题:既无法缩小两极分化,也无力每年提供100万个就业岗位。

  贫困人群与失业阶层成为政治动荡的群众基础,而宗教激进主义则提供了思想资源与组织能力。

  迄至纳赛尔主义,埃及振兴的路都是世俗主义的路。埃及以世俗主义的方法图强振兴,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也经历了巨大的挫折。在伊斯兰的思想意识中人们一向认为:凡胜利都是追随伊斯兰的结果,凡失败则意味着背离伊斯兰精神。从阿里以来,每当遇到挂折,就有人把责任归罪于当权者,说他们的迷误导致埃及失败,而世俗主义是失败的思想根源。每一次失败似乎都为伊斯兰精神提供了新的证据:如果遵从主训,何以遭受失败?然而在埃及振兴的过程中,现实却遵循着世俗主义的方向发展,掌权者可以有不同的指导思想和发展战略,但世俗主义倾向却始终如一。不膏如此,世俗主义在每一次失败后反而更加强了,从阿里到“自由宪政”再到纳赛尔都是这样。

  原教旨主义在埃及不断发展,虽说国家政策失败是直接的原因,但政治与宗教始终不分开却是根本的原因。伊斯兰传统中政教不分,“乌玛”包容一切。这一文化传统影响到埃及的现代化,使其颇多周折。
 
              (本文转载自:穆斯林在线—历史(2011-12-19)  
            http://www.muslimwww.com/2011/1219/4MMDAwMDAxMTM4MQ.html
 
【把文章分享到 推荐到抽屉推荐到抽屉 分享到网易微博 网易微博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搜狐微博
推荐文章
 
清代的乡里空间及其治理制度——一种法秩序的考察 \杨小凤
摘要:乡里空间作为清代社会形态的基本单元,基层社会治理的诸多实践在此体现,如宗族…
 
法人制度视域下的宗教活动场所财产制度研究 \李靖
摘要:随着国家逐渐加强对宗教事业的重视,宗教经济已经占据我国当今社会经济中的重要…
 
《教士公民组织法》的立法及其影响 \张露
摘要:18世纪末,伴随着大革命的爆发,法国宗教也开始了一场“大革命”。马迪厄指出:“…
 
北非新伊斯兰主义兴起的原因与特点 \刘云
摘要:新伊斯兰主义是21世纪以来特别是“阿拉伯之春”以来北非政治伊斯兰演进的新阶段…
 
宗教、法律和社会想象——1772—1864年英属印度盎格鲁-印度教法建构中的文本翻译 \杨清筠 王立新
摘要:前殖民地时代的印度并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成文法典。殖民统治时期,为了对英属印…
 
 
近期文章
 
 
       上一篇文章:宗教与民族国家认同
       下一篇文章: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伊斯兰教研究亟待加强
 
 
   
 
欢迎投稿:pushihuanyingnin@126.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4 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Pu Shi Institute For Social Science
声明:本网站不登载有悖于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共道德的内容。    
 
  京ICP备0505093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07号    技术支持:北京麒麟新媒网络科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