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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会的出世与入世
发布时间: 2012/9/13日    【字体:
作者:刘同苏
关键词:  中国 教会 政治  
 
 
                                        刘同苏


    中国具有很长时间积累起来的专制主义传统。专制主义的本质是公共生活里面的权力独占。公共生活里面的权力既然被独占了,留给宗教的出路也就只剩下三条:依附,反叛和逃避。独占就不容分享。若要在一个专制社会的公共生活里面有所作为,一种宗教所居的地位肯定不是在执政当权者的身旁,而是在后者的荫蔽之下。除了被尊为主流价值观的准宗教儒学以外,其它宗教都有过极力攀附世俗权力的努力。硬挤到殿堂旁边的庙宇,寺院作为招牌打出来的御题金匾,都是宗教对世俗权力依附的有形遗迹。然而,一旦要凭依附才能存在,超越性的宗教也就丧失了自我(超越性),这恐怕是中国从未出现过真正宗教的原因。在中国,宗教的独立反叛并不多见,更多的是被反叛者托名。用宗教做旗号是一种明智的选择;既然法统构成了统治者的最大精神资源,那么,诉诸“老天”也就构成了反叛者对抗天子的法统依据(你仗着你爸爸,我就直接把你爸爸挪到我这边来)。无奈中国的宗教资源并不丰厚,打了这教那教旗号的人也就鲜有胜利者。况且对于中国的反叛者,“旗号”也就是一个工具;作为旗号的宗教仍然未脱离依附的地位,不过是依附的对象从执政当权者转到他们对立面的身上;从而,即使反叛胜利了,也是反叛者的胜利,作为“旗号”的宗教恐怕难逃“烹”或“藏”的下场。另外,反叛也不是分享,而是独占的预备或候补。反叛不过是要把别人独占的东西抢过来,自己独占。逃避就是脱离公共生活领域。既然你已经把公共生活领域全占了,那我就退到私人生活领域去,所谓“惹不起,还躲不起吗”。山林里面的古刹便是这种退隐的象征。但是,任何宗教都必须具有“兼济”的社会功能。宗教既然关乎人的终极关怀,必定要涉及人存在的本质与根基。若一种人的本质或根基不能在公共生活中表现自我,它也就不成其为人的本质或根基了。“独善其身”至多不过是仍然以自我为中心的道德修炼,尚未上升到以绝对他者为中心的超越境界。由此,“退出公共生活领域”似乎保住了超越或纯粹的宗教性,而实质上却连宗教性本身都丧失了。

    在目前的中国教会里,不难发现类似的三种趋向,看样子我们依然未能超越历史。由于以“公共生活的权力独占”为背景,三种趋向都具有一面倒的鲜明。官方教会显然是依附派。这里的议论仅限于整体的生存策略,从而,笔者并不认为某些偶然的个别要素可以决定“依附”的必然趋向;诸如,外部安插进来的个别人或者少数人的个人主观动机固然可能加强了“依附”的趋向,却不是该趋向产生的内在决定要素[1]。自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中国教会中的依附派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依附的动机最为多元化。在共产党新政权初立的威势与生机的双重冲击之下,肯定不乏趋炎附势或者忍气吞声之辈。但是,如果认为数十万基督徒在“三自”宣言上签字都是因为攀附或者屈从,就把问题过分简单化了。笔者认为,在上述两种动机以外,至少还有三类意图。一是对共产党实行民主抱有幻想,从而,以为教会在共产党的治下还能够保持独立,不过,到了一九五七年以后,这一类人即使逃过了右派的厄运,梦也醒了。二是民族主义的情结,以为新政权对教会的改造至少建立了中国自己的教会。三是把共产主义当作基督教的同路;由于自由神学的影响,吴耀宗一类人以为共产主义就是社会福音的实现,所以,教会与新政权的结合不是卖身投靠,因为两者原本就是同路。[2]教会在本质上可以与共产主义携手的论调,在今天已经尽显其荒谬与虚幻,但若将其放回“二战”后的历史环境,就会发现有许多人(在整个世界范围里)确实曾经真诚地相信过这一观点。如果“同路论”在第一阶段扮演了主导的角色,那末,“两害相权取其轻论”则成为第二阶段的主流。吴耀宗辈的考虑多少还带有从理论分析而来的理想气息,而以丁光训为代表的第二代主流依附派则完全是立于现实环境的策略权衡。该等人声称:空谈信仰的纯洁性对教会并无实际意义,教会在现实环境里面的实际生存才是硬道理;在专政的社会局面里,教会若不屈从执政当权者而放弃某些要素,就不可能生存下去;从而,或是毫不妥协,由此教会被共产主义政权彻底铲除,或是放弃一些东西,由此使教会在共产主义专政的形势下仍然可以苟活下去;在两害相权之中,他们选择了妥协以苟活的小害。[3]第三阶段的依附派搞的是几乎赤裸裸的利益交换。既然这一代“共产主义”政权已经蜕化为非意识形态的利益统治,这一代的主流依附派也随之变为纯粹的利益集团。依从现政权已经与理念或策略无关,而是集团或个人的利益所在。丁光训等人尚且是出于教会信仰的现实考虑,而这一代则完全是出于个人或集团利益的现实考虑。只要出发点已经是利益而非信仰,则依附或不依附已经不过是权术的把戏。官方教会上层对家庭教会合法化高度警觉(在这一点上,他们的极端对立——家庭教会的原教旨派——倒和他们持有着极为一致的立场),其根本原因还是对自我利益的保护。[4]就依附派的主流而言,第一阶段是出于理念的依附,第二阶段是出于策略的依附,第三阶段是出于利益的依附。不过,三个阶段之依附的本质都是一样,就是教会自我的丧失。同路的结果是教会被共产主义同化了。妥协的结局是信仰的本质被出让了,以妥协保住的只是一个没有信仰本质的“教会”躯壳,由此,“小害”实际上是致命的“大害”。信仰就是教会的最大利益;若教会只剩下了利益,就无法成为真正独立(作为教会自身)的社会力量;一个不从信仰出发而沦为纯粹利益集团的“教会”已经丧失了超越性而成为是世俗秩序的一部分。

     家庭教会的出世并不是消极的遁世,而是积极的抗争。即使专政的权势将整个公共生活覆盖,真正的信仰却依然没有被这一势头淹没。当世俗权力独占了整个公共生活,信仰却在公共生活之外开辟出了另一类的公共生活。这种公共生活以外的公共生活显示了信仰的超越性。就算世俗政权独占了整个公共生活领域,它仍然未能真正独占,因为信仰依然保持着自己的独立存在。家庭教会的独立存在表明无限的上帝高于任何世俗的政权,甚至专政也无法专上帝的政。从来没有全然自处的单个基督徒,由此,家庭教会也不是一群在家独居的隐士,而是弟兄姐妹共处的团契。团契也是一种公共生活。以外在形式而言,基督徒的团契生活通常构成了一般公共生活的一部分。当世俗政权独占了一般的公共生活领域,基督徒的团契不得不与一般的公共生活领域相分离,以免被专政吞没。这就形成了一般公共生活领域以外的公共生活。但是,家庭教会的团契生活在本性上并没有取代一般的公共生活,也就是说,家庭教会不是以一般公共生活的形式与一般公共生活对峙,而是放弃了一般公共生活的形式而成为一种特殊的公共生活。与罗马帝国时期的初期教会以及中世纪的修道院一样,家庭教会从一般公共生活领域撤出并由此而放弃了许多公共生活的功能与职责,从而,外在地变成一个纯粹的信仰公共体。这种与一般公共生活外在分离并对峙的局面并不是教会存在的常态。耶稣“道成肉身”的伟大生命榜样显示了,基督徒应当在世界里面超越世界,而不是在世界之外超越世界。在凡事不同中显示了不同,那仅仅是区别,而不是超越;只有在凡事相同的条件下显示不同,才是超越,才具有拯救的意义。[5]光和盐的功用只有在非光与非盐的处境里面才能发挥;一旦光只照在光里,盐只放在盐中,光和盐的存在也就毫无意义了。基督徒唯有作为社会成员真正住在社会之中(意味着要履行社会成员的一切职分),才可能发挥光与盐的功能。退出公共生活领域的纯粹信仰公共体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如果我们把特定时期的教会生活形式看为教会存在的普遍形式,把对世界放逐的响应凝固成为自我放逐的主观常态,必定将影响家庭教会在新历史条件里面的生命发展,也无法响应上帝在新时期的使命托付。

    在以往的教会历史上,依附的官方教会成为了官方政治的一部分,而独立的家庭教会根本退出了社会政治领域,教会内部并没有留下什么力量可以作为政治反叛者的旗帜。近几年来,政治异议分子与维权人士大批地进入家庭教会,从而,使教会与政治反叛者的关系成为教会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政治反叛者转向家庭教会标志着家庭教会已经成为了政府以外最大的有组织的独立社会力量。若论个人动机,除了极个别的人具有投机意识以外,绝大多数政治反叛者是真诚地意识到政治不能由政治本身来拯救,政治问题的最终解决必须要诉求至上的上帝;这些原本以拯救者自居的政治反叛者现在却于上帝的面前承认自己需要救赎的地位。就整体功用而言,政治反叛者若要在社会政治中达到最大效益,就不可避免地要诉诸政府以外最大的独立社会资源,而家庭教会目前恰好在人群,组织,社会影响力,特别是政治反叛最需要的社会道德等方面,具有强有力的社会地位。大批政治反叛者进入家庭教会的意义之一是见证了耶稣的救赎力量;无论什么样的人群,只要被耶稣的救赎触及,其生命就会翻转。
 
    另外一个意义是呼唤家庭教会的社会关怀意识。对于长期撤离社会政治领域的家庭教会,不要把这一呼唤简单地等同于一般的社会良心诉求,而应该视为对基督徒身份的提醒;如果耶稣以“道成肉身”作为自己的生命样式,用为他的十字架最终实现了自己的生命,那末,社会认同与服务社会就必然构成基督徒生命的要素。当然,大批政治反叛者进入教会必然会带来反面的影响。首先,如果这批政治反叛者不能把自己的生命主权交给耶稣的话,他们一定会落入中国传统的“信神即用神”的宗教功利主义。家庭教会重新返回一般公共生活领域,是为了履行教会的基本社会职能,而不是成为某种政治反叛力量的工具。其次,无论政治反叛者如何真诚地侍奉上帝,在他们生命成熟以前,他们只是以他们习惯的方式侍奉。这倒不是说政治反叛者与他人有什么根本的不同,其实每一个罪人在进入教会时都会经历类似的过程。问题在于政治反叛者通常具有较大的社会能量(非此,他们也就不可能在政治上反叛了),于是,他们的老我对教会的冲击也就更大。最后,政治反叛者的政治激进主义的态度可能在教会的社会参与形式上打下激进的痕迹。尽管上帝的震怒有时也会表现在社会革命之中,但是,革命不是基督徒参与一般公共生活的基本方式。以某个有限的特定社会集团(哪怕是劳苦大众)自义,就难免你死我活的激进革命;只有承认所有人(特别是自己)都是罪人,才会依靠无限上帝既内在又超越的普救,才能达到破碎同时又是保全的扬弃。耶稣自己就不是一个革命者,这比任何其它的东西都更清楚地显明了上帝在历史中的作为方式。大批政治反叛者的进入也许成为了家庭教会重入一般公共生活领域的媒介,但是,正因为这个缘故,家庭教会在参与一般公共生活的时候,就尤其要注意区别于政治反叛者的激进方式。

    上述的三种方式有区别有对立,但在一点上是公共的,就是它们的政治行为模式是非黑即白的一边倒。在依附派,是我不能打倒你,就投靠你;在脱离派,是我惹不起你,就躲你远点;在造反派,是只有打倒你,我才能站立得住。整体思路仍然是“不是你独占,就是我独占”,或者是“我俩在互不搭界的地方各自独占”。从本质上,信仰既不等同于世界,也不绝对地排斥世界。上帝不是一个与有限完全对立的无限;上帝不是一个踫到有限便碾碎有限的无限,也不是蜗居天国与有限不沾边的无限。上帝当然更不是可以被有限俘获和囚禁的无限。一方面,有限就是无限创造出来的;只有分享了无限上帝的本性,有限才能够存在;造物主与造物在本质上是相容的。另一方面,有限对无限本性的分享却不会穷尽无限,内在于有限的无限同时又超越有限;造物主对造物居内的相容并不否定前者对后者居上的对立。甚至连罪都不能改变上帝对世界这种既内在又超越的关系。如果罪真能够绝对地砍断上帝与世界的关系,那末,罪已经大过上帝了。耶稣“成为罪身的形状”,凡事与犯罪的弟兄相同,[6]就是要从罪人里面开始更新。正是在这一意义上,耶稣带来的是内在转变的拯救,而不是外在摧毁的消灭。进入罪的世界,并不意味着被禁锢在罪的世界里面;进入罪的世界就是为了带领世界走出罪;凡事与犯罪的弟兄相同,却没有犯罪,这就是真正的超越。躲在罪的世界外边不敢接触罪的“拯救”不是真正的拯救;一进入罪的世界就被罪统治的“拯救”不是真正的拯救;只有把世界一同捣毁才能消灭其中之罪的“拯救”也不是真正的拯救。拯救既不是绝对的排斥,也不是完全的同一,而是内在与超越的反合。由于拯救的反合性质,教会对世界的关系是在世界中超越世界,而不是在世界之外超越世界,不是在世界里面混同世界,也不是以摧毁世界来超越世界。

    一面倒的另一个原因是对现实社会环境的判断。三种趋向都认定目前中国的公共生活依然是专政的独占。但实际上,中国社会无疑正处在从专政社会向多元化社会过渡的路途之中。作为一种过渡形态,现阶段的中国社会必然是专政遗迹与多元政治萌芽的混杂。专政的阴影一定有,而且在公共生活里面还占有极重的分量。但是,专政要素的存在并不表明公共生活中没有多元要素;在中国现存的公共生活中,多元要素不仅确实存在而且正在急剧增加,而专政要素却不断的衰减。举一个最直观的例子,三十年前,在北京街头观察一千个行人,其着装的花色绝不会超过三种;而如今的北京街头,不敢说一千人有一千种花色,至少一千人也有三五百种花色;这个私人事务中的例证形象地反映了公共生活里面的变化。另举一个切身的例子,现在我们在媒介上如此公开地谈论专制与民主,就凭这些言论,三十年前不判你刑,也要送你去劳改了;因政治言论被判死刑的遇罗克和张志新,若与今天社会上那些公开的政治议论相比,真得算是相当保守了(不是我们比遇罗克张志新辈胆大,而是公共生活中对不同声音的包容度较那时提高太多了)。如果教会能够认清社会现实形势,其在公共生活中的态度就会发生变化。若是不依附世俗权力,教会也能在公共生活中生存,依附派就可能(而不是必定)挺起腰杆独立存在。更重要的是,如果世俗权力已经无法独占公共生活,那末,依附世俗权力的力量就无法通过依附而独占公共生活的某个领域。在社会生活里面(这里不谈信仰本身),以往官方教会与家庭教会的对峙被分别隔离在公共事务与私人事务的不同领域。现在,官方教会在公共生活中的独占地位将越来越多地受到家庭教会的挑战。政治只承认现实,所以,甚至连世界中的执政当权者都很可能会不顾依附者的意愿,而更多地与已经实际进入公共生活的家庭教会对话。对于以往撤离公共生活的家庭教会,当执政当权者独占公共生活领域时,我们持守在社会边缘,那是信仰的执着;但是,当公共生活领域已经开始多元化,从而,我们已经有可能在公共生活领域中生存并发挥“盐”与“光”的作用,我们却依然拒绝进入公共生活领域,那就是失职。至于教会中的政治激进分子,独占意味着“你死我活”,而多元则是“我活你也活”。唤醒教会的社会关怀意识和鼓励弟兄姐妹承担社会职责,这些都无疑是正确的。但务请注意,不要把教会从分离于公共事务的边缘状态,引入在公共事务中与执政当权者对抗的另一种边缘状态。在真正多元的公共生活中(这是我们正在争取并且相信中国也正在走向的社会),教会应当是存身于公共生活之中却不依附于任何公共权力的独立社会力量。

    教会在世却不属世,这使得教会成为既出世又入世的反合性存在。教会之所以可能坚守在世界之中,却同时对世界之罪毫不妥协,就因为“道成肉身”并被钉“十字架”的耶稣同时从“合”与“反”两面为我们提供了生命的力量。


________________
注释:

[1] 关于某某党安插了某某人,于是就搞出一个依附执政当权者的官方教会的说法,显然把问题过分简单化了;该说法相似于“文革”前后的许多幼稚想法,例如,共产党自我发展的路线之争源于刘少奇是另一个党安插的特务,稍候,当政治局面翻转的时候,刘的对立面江青又被指控为同一个敌对党的特务。如果外部添加的要素就足以左右一事物的根本生存策略,那么,这个事物早就无所谓作为自我的存在了。 若是国民党派个把人混进共产党,后者的生存路线就被搅乱了,共产党还是共产党吗?)
[2] 参见梁家麟,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村教会,建道神学院,1993年3 月,455页。
[3] 参见上书,451页。
[4] 大批“三自”人员到了海外能够如此迅速地改变立场,可见他们在 “海内”的立场与信仰无关,而完全基于利益的考虑。
[5] 见希伯来书2:17-18;4:15。
[6] 见[5]及罗马书8:3。
  
                              (本文转载自: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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