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 >> 案例选编
 
林奇诉唐纳利
发布时间: 2012/12/7日    【字体:
作者:佚名
关键词:  宗教 案例  
 

                                        美国最高法院

                                    465 U.S. 668 (1984)
        
                               林奇(帕塔基特市市长) 等诉唐纳利等

                               移送至美国联邦第一巡回上诉法院再审
 
 
    No. 82-1256.
 
    1983年10月4日法庭辩论

    1984年3月5日宣判
 
    美国罗德岛州的帕塔基特市每年都会在一个公园里举办圣诞节展览。该公园位于该城市的商业区的中心,是一个非盈利组织的地产。该展览包括圣诞老人的住房、圣诞树、写着“节日祝福”的旗帜,还有基督诞生塑像。在过去的四十多年中,基督诞生塑像一直是这个一年一度的展览的一部分。被上诉人在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在展览中加入基督诞生塑像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的政教分离条款,该条款通过第十四修正案得以适用。地方法院支持了该诉讼请求,永久性的禁止市政府在展览中加入基督诞生塑像。上诉法院维持原判。
 
    最高法院的判决:

    不管基督诞生塑像的宗教意义是什么,帕塔基特市都没有违反政教分离条款。Pp. 672-687.

    (a) 教会和政府之间的界墙这个概念是一个有用的比喻,却不是对真实存在的政教关系的实际方面的精确描述。美国宪法没有规定教会和政府的完全分离。它规定了对所有宗教的通融(而不仅仅是容忍),而且禁止对任何宗教的敌视,否则就构成了违背了政教分离条款的“冷酷无情的漠视”(Zorach v. Clauson, 343 U.S. 306, 314)。

    (b) 最高法院对政教分离条款的阐释和对美国建国时期的立法者的意图的同时代的理解是一致的。国会雇佣牧师每天进行祷告,而且美国宪法的起草者(第一届国会的成员)和第一届国会都没有认为这违反了政教分离条款。这个事例有力的说明了美国建国初期的立法者所构想的对宗教信仰的通融。pp. 673-674.

    (c) 对宗教在美国生活中的作用的官方承认在我国历史中不胜枚举。我们对所有信仰和所有宗教表达形式的通融和对所有宗教的毫无敌意的例子也是比比皆是。Pp. 674-678. [465 U.S. 668, 669]
  
    (d) 在适用政教分离条款时,最高法院没有采用一种绝对主义的方法,没有机械地撤销所有给予宗教或者某一种特定信仰以优惠或者特殊承认的政府举措或者法案。最高法院认真审查所有受到指控的行为或者法案,以决定该行为或者法案是否在现实中支持或者有意支持某种宗教或者宗教信仰。在个案审查的确定分界线的过程中,最高法院发现对下述问题的探究经常是有用的:被指控的法律或者行为是否有世俗意图,该法律或者行为的主要或者首要效果是否是促进或者妨碍宗教,该法律或者行为是否导致了政府过分的纠缠于宗教中。但是,在这个敏感的领域中,最高法院不愿意被某个特定的检验或者标准束缚住手脚。Pp. 678-679.

    (e) 在本案中,探询的焦点必定是圣诞节背景中的基督诞生塑像。把焦点局限在任何活动的宗教元素必然引导我们得出该活动依据政教分离条款应该认定为无效这一结论。Pp. 679-680.

    (f) 依据本案的记录,市政府在把基督诞生塑像列为圣诞节展品时有世俗意图,而且没有违法促进宗教或者导致政府过分的纠缠于宗教中。市政府赞助该展览来庆祝国会和国家传统所认可的节日和描绘该节日的来源。这些都是合法的世俗意图。在展览中加入基督诞生塑像所导致的对某种信仰、宗教或者所有宗教的优待是间接的、遥远的和偶然的,并不比国会或者行政机构对圣诞节的渊源的认可或者在政府支持的博物馆里展示宗教绘画更加促进或者支持宗教。最高法院以前没有把一些惠及宗教的行为认定为违反政教分离条款,也不认为把基督诞生塑像列为展品比以往这些行为更加促进宗教。至于使政府纠缠于宗教中,没有证据表明政府在购买基督诞生塑像之前或者之后就该展览的内容或者设计联系过教会机构。该基督诞生塑像的维护不需要费用。而且,因为政府拥有该物品的产权(该物品现在估值为200美元),政府贡献的有形资产是微量的。单独是政治上的分立这个因素不能导致一个合法的举措无效。而且,除了本案之外,没有证据表明在该城市的四十年的圣诞节庆祝中基督诞生塑像导致了政治上的分化或者对立。Pp. 680-685.

    (g) 认为把基督诞生塑像列为圣诞节展品严重“败坏”了展览而使得展览违反政教分离条款的观点是极具讽刺意味的。圣诞节展览庆祝的是在西方世界的两千年中获得承认的活动,该活动在我国被民众、政府机构[465 U.S. 668, 670]、国会和法院在两个世纪中获得承认。在公共场所(包括学校),我们歌唱赞美诗和圣歌。国会和州议会在会议前进行祷告。禁止使用这个消极的标志是违反我国的历史和最高法院的判决的过度反应。pp. 685-686.
 
    最高法院判决撤销原判。

    伯格大法官代表法庭撰写判决意见书。怀特、鲍威尔、伦奎斯特和奥康纳大法官赞同判决。奥康纳大法官发表赞同意见。post, p. 687. 布伦南大法官发表异议声明。马歇尔、布莱克蒙和史蒂文斯大法官附和该异议声明。post, p. 694. 布莱克蒙大法官发表异议声明。史蒂文斯大法官附和该异议声明。post, p. 726.
威廉•麦克马洪为上诉人辩护。

    总检察长李作为法官之友为美国政府辩护,要求最高法院撤销原判。

     阿玛托•德鲁卡为被上诉人辩护。*   

    伯格首席大法官代表法庭对本案陈述如下。
   
    最高法院提审此案,以决定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政教分离条款是否禁止市政府[465 U.S. 668, 671]在每年一度的圣诞节展览中展示基督诞生塑像。
 
     I
 
    作为圣诞节庆祝活动的一部分,每年罗德岛州的帕塔基特市政府都和市中心的零售商协会合作,举办圣诞节的展览。展览在一个公园里举办。该公园是一个非盈利组织的地产,位于该城市的商业区的中心。该展览本质上和全国的千千万万市镇在圣诞节(经常在公共场地上)举办的展览是一样的。帕塔基特市的展览包括很多传统上和圣诞节相关的人物和装饰。它包括圣诞老人的住房,拉着圣诞老人雪橇的驯鹿,挂满糖果的杆子,一棵圣诞树,唱颂歌的人,代表小丑、大象和泰迪熊的剪纸图形,成千上万的彩灯,写着“节日祝福”的大旗帜,还有在本案中受到争议的基督诞生塑像。这个展览中的所有物品属于市政府。

    在过去的四十多年中,基督诞生塑像始终在该展览中出现。它包括传统的人物(婴儿耶稣、玛利亚和约瑟夫),天使,牧羊人,国王和各种动物。这些形象的高度在五英寸和五英尺之间。在1973年,这座基督诞生塑像被政府购买,当时它的价格是1365美元。今天它的估价是200美元。市政府每年花费大约20美元来树立和拆掉这个塑像。该塑像的照明花费很少。在过去的十年里,该塑像的维护没有花费费用。
  
    帕塔基特市的居民,美国民众自由同盟罗德岛州分会的成员和该分会作为被上诉人向罗德岛州的地方法院起诉,指控市政府在每年一度的展览中加入基督诞生塑像。地方法院判决市政府在展览中加入基督诞生塑像违反了政教分离条款(525 F. Supp. 1150, 1178 (1981)),该条款通过第十四修正案对各州政府有约束力[465 U.S. 668, 672]。地方法院认定,在把基督诞生塑像加入圣诞展览时,市政府“试图支持和传扬宗教信仰”(id., at 1173),而且“树立该塑像对于把该城市和该塑像所代表的基督教信仰联系起来有着真正的和显著的效果”(Id., at 1177)。地方法院认为,“官方支持的出现给基督教提供了远远超出遥远的和偶然的优待”(Id., at 1178)。最后,尽管地方法院承认政府没有纠缠于宗教中,它认定陈列该塑像所引发的政治分立导致政府过度的卷入宗教中。Id., at 1179-1180. 地方法院永久禁止市政府在展览中展示该塑像。
  
    内部存在分歧的第一巡回上诉法院维持了原判。691 F.2d 1029 (1982). 最高法院提审此案(460 U.S. 1080 (1983)),撤销原判。
 
    II

    A
 
    最高法院解释说,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的政教分离条款和宗教自由条款的目的是“尽可能地防止(宗教或者政府中的)任一方侵入另外一方的领地”。Lemon v. Kurtzman, 403 U.S. 602, 614 (1971).

    但是,同时最高法院也认识到,“绝对意义上的完全分离是不可能的。政府和宗教组织难免有一些关系。”Ibid.

    在每一个涉及政教分离条款的案件中,我们都要调和不可避免的矛盾。一方面,我们要防止宗教或者政府不必要地侵入对方的领地。另一方面,正如最高法院所经常提及的现实,宗教和政府的完全分离是不可能的。[465 U.S. 668, 673] 

    最高法院有时把政教分离条款描述成在教会和政府之间树立了一堵“墙”。Everson v. Board of Education, 330 U.S. 1, 18 (1947). 分隔之“墙”的概念是有用的修辞语,可能来自于杰斐逊的观点。[1] 这个比喻提醒我们,政教分离条款禁止政府立教或者试图立教。但是,这个比喻不是对真实存在的政教关系的实际方面的精确描述。

    我们社会中的重要部分和机构都不能存在于真空中,也不能完全的或者绝对的孤立于其它部分存在,更不要说孤立于政府而存在了。“我们从来没有认为实施一个完全孤立的制度是可能的或者值得追求的……” Committee for Public Education & Religious Liberty v. Nyquist, 413 U.S. 756, 760 (1973). 美国宪法也没有规定教会和政府的完全分离。它规定了对所有宗教的通融(而不仅仅是容忍),而且禁止对任何宗教的敌视。Zorach v. Clauson, 343 U.S. 306, 314 , 315 (1952); Illinois ex rel. McCollum v. Board of Education, 333 U.S. 203, 211 (1948). 否则就构成了违背了政教分离条款的前述的“冷酷无情的漠视”。Zorach, supra, at 314. 确实,我们观察到,这种敌视会把我们带入“对抗第一修正案所保障的宗教自由所体现的我国传统的战争”。McCollum, supra, at 211-212.
 
    B
 
    最高法院对政教分离条款的阐释和历史所标明的对该条款所保障的事务的同时代的理解是一致的。对该条款的同时代理解的一个显著的例子[465 U.S. 668, 674]是1789年第一届国会的第一个会期的第一周的活动。在那一周,国会批准将政教分离条款作为权利法案的一部分提交给各州通过,而且它立法为参众两院提供领取薪酬的牧师。在Marsh v. Chambers, 463 U.S. 783 (1983) 案中,我们注意到第一届国会的17名议员是立宪大会的代表。在立宪大会上,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宗教自由和禁止立教是被经常讨论的话题。当内布拉斯加州议会雇佣牧师作为正式的议会牧师在州议会开始前进行祷告时,最高法院不认为这违反了政教分离条款。Id., at 791.

    国会在1789年对政教分离条款的阐释有着特殊的意义,因为最高法院强调,第一届国会的“宪法决定总是在阐释根本性的文书时被给予最高度的重视,而且也应该被给予最高度的重视。”Myers v. United States, 272 U.S. 52, 174 -175 (1926).

    很明显,美国宪法的17位起草者(第一届国会的成员)和1789年的第一届国会都没有认为雇佣议会牧师在议会里每天进行祷告违反了政教分离条款。这一实践已经持续了将近两个世纪。这个事例无比有力的说明了美国建国初期的立法者所构想的对宗教信仰的通融。
 
    C
 
    至少从1789年开始,美国政府的三个分支部门都持续地对宗教在美国生活中的作用给予了官方承认。最高法院曾经支持一个项目。该项目允许公立学校的学生旷课去参加学校之外的宗教活动[465 U.S. 668, 675]。道格拉斯大法官的观点非常坚定地表达了这一理念。最高法院驳回了指责该项目违反政教分离条款的指控。它明确的指出,“我们是有宗教信仰的人民。我们的机构假定了一个万能的上帝的存在。”Zorach v. Clauson, supra, at 313. See also Abington School District v. Schempp, 374 U.S. 203, 213 (1963).

    在我国的历史上,国父们和当今的领导人频繁在思想和声明中正式提及对于神的指引的价值和祈望。在美国独立之前的早期殖民地时期,感恩节被作为宗教节日来庆祝,以感激上帝所赐与的大自然的丰饶物产。美国总统华盛顿和他的继任者都用宗教的辞藻把感恩节宣布为一个全民庆祝的节日。[2] 在一个多世纪前,国会把感恩节确定为全国性的节日。Ch. 167, 16 Stat. 168. 感恩节没有失去对神的护佑表达谢意的主题[3],正如圣诞节没有失去宗教的意义。[465 U.S. 668, 676]  

    历任总统和国会的行政命令和其它官方文告都用宗教的辞令把圣诞节和感恩节宣布为全国性节日。而且,根据国会的法令,长期以来联邦政府的雇员在这些节日都是放假的,而且他们获得的薪俸都来自于国库收入。国库收入既支付参众两院的牧师的薪酬,也支付军费开支。J. Res. 5, 23 Stat. 516. 这样看来,很明显政府一直在认同(而且确实在补助)带有宗教意义的节日。

    提及我们的宗教遗产的其它例子包括法令所规定的国家格言“我们信仰上帝”。36 U.S.C. 186。国会和总统命令将该格言印在我国的货币上。31 U.S.C. 5112(d)(1) (1982 ed.)。作为对国旗的效忠誓言的一部分的“上帝之下的一个国家”这个短语也是一个例子。每年公立学校的千千万万的学生以及成人诵读该效忠誓言。

    政府财政所支持的美术馆展出15和16世纪的宗教绘画。这些绘画的灵感主要来自宗教信仰。例如,政府所资助的位于华盛顿的国家美术馆[465 U.S. 668, 677]长期展出带有宗教信息的杰作(例如最后的晚餐),描绘基督诞生、被钉死于十字架和复活的绘画,还有很多带有明示的基督教主题和信息的画作。[4] 本案的口头辩论的场所装饰有明显的和永久(不是季节性)的宗教符号:摩西和十诫。国会长期在国会山提供用于宗教膜拜和冥思的教堂。

    还有很多的例子说明政府对我们的宗教遗产的承认和政府对该遗产的图形展示的支持。国会要求总统每年宣布一个全国性的祈祷日。“在这一天,美国民众可以结伙或者单独的在教堂里向上帝祷告或者冥思。” 36 U.S.C. 169h.我们的总统一直在发布这样的宣言。[5] 总统的宣言和文告也庆祝犹太遗产周(Presidential Proclamation No. 4844, 3 CFR 30 (1982))和犹太圣日(17 Weekly Comp. of Pres. Doc. 1058 (1981))。我们在阅读这份摘要时也会发现,我们的历史充满了宗教信仰的表达,正如我们在Zorach v. Clauson, 343 U.S. 306 (1952) 一案中所发现的一样。我们对所有信仰和所有宗教表达形式的通融和对所有宗教的毫无敌意的例子也是比比皆是。正如道格拉斯大法官所指出的,通过这种通融[465 U.S. 668, 678],政府的举措“遵循了我们的最好的传统”,而且“尊重了民众的宗教本质”。343 U.S., at 314 .
 
    III
 
    这段历史解释了为什么最高法院对于政教分离条款不采取机械的和绝对主义的观点。最高法院拒绝“刻板生硬的解释宗教条款,历史表明这种解释会削弱终极的宪法目标”。Walz v. Tax Comm'n, 397 U.S. 664, 671 (1970) (emphasis added).我们的错综复杂的现代社会的传统和宪法基础取决于和鼓励所有领域的多样性和多元主义。适用政教分离条款的绝对主义方法是过分简单的,已经被最高法院所扬弃。

    在适用政教分离条款时,最高法院没有采用一种绝对主义的方法,没有机械地撤销所有给予宗教或者某一种特定信仰以优惠或者特殊承认的政府举措或者法案。最高法院认真审查所有受到指控的法案或者政府行为,以决定该法案或者政府行为是否在现实中支持或者有意支持某种宗教或者宗教信仰。Walz, supra, at 669. 在一个半世纪以前,约瑟夫•斯托利写道,“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真正目的是……防止政府建立任何垄断性的国教。”3 J. Story, Commentaries on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728 (1833).

    在个案审查中,探询需要划分分界线,并没有什么固定的规则可以适用。就像正当司法程序条款一样,政教分离条款不是法典中的可以方便的适用的精确而细节化的条文。政教分离条款的目的是“陈述一个目的,而不是书写一部法案”。Walz, supra, at 668. 正当司法程序不可能被一个短语或者检验所界定。被法律允许的政教关系和被政教分离条款所禁止的政教关系之间的界限也不可能是直截了当的[465 U.S. 668, 679]。政教分离条款建立了一个“模糊的,难以界定的和富于变化的障碍,该障碍取决于一种特定关系的所有情形。” Lemon, 403 U.S., at 614 .

    在确定分界线的过程中,最高法院发现对下述问题的探究经常是有用的:被指控的法律或者行为是否有世俗意图,该法律或者行为的主要或者首要效果是否是促进或者抑制宗教,该法律或者行为是否导致了政府过分的纠缠于宗教中。Lemon, supra. 但是,在这个敏感的领域中,最高法院反复强调,它不愿意被某个特定的检验或者标准束缚住手脚。Tilton v. Richardson, 403 U.S. 672, 677 -678 (1971); Nyquist, 413 U.S., at 773. 在两个案件中,最高法院甚至没有适用莱蒙“检验”。例如,最高法院不认为这种分析适用于Marsh v. Chambers, 463 U.S. 783 (1983)。最高法院也没有觉得莱蒙检验在Larson v. Valente, 456 U.S. 228 (1982) 中有用。在该案中,充分的证据表明对一个特定的教堂存在明显的歧视。
  
    在本案中,我们的探询的焦点必定是圣诞节背景中的基督诞生塑像。参见Stone v. Graham, 449 U.S. 39 (1980) (per curiam); Abington School District v. Schempp, 374 U.S. 203 (1963)。例如,在Stone v. Graham案中,最高法院认定一部要求在公立学校教室的墙上张贴十诫的州法案是无效的。但是,最高法院谨慎的指出,十诫是纯粹作为宗教训诫被张贴的,而没有“被整合到学校的课程中去”。“在学校的课程里面,圣经可以被合乎宪法的用于历史、文明、伦理、比较宗教学或者类似课程的学习。” 449 U.S., at 42. 同样,在Abington School District v. Schempp案中,尽管最高法院认定两个州的要求在公立学校里每天诵读圣经的做法是违宪的,最高法院特地指出,最高法院的判决并不意味着“对圣经或者宗教的学习,在作为客观的世俗教育项目的一部分时,不可能和第一修正案相容[465 U.S. 668, 680]”。374 U.S., at 225. 把焦点局限在任何活动的宗教元素必然引导我们得出该活动依据政教分离条款应该认定为无效这一结论。

    最高法院确实曾经因为法案或者政府举措缺乏世俗意图而撤销该法案或者政府举措。但是只有在最高法院认定该法案或者行为完全是由宗教考量所驱使的时候,才会做出如此判决。参见Stone v. Graham, supra, at 41; Epperson v. Arkansas, 393 U.S. 97, 107 -109 (1968); Abington School District v. Schempp, supra, at 223-224; Engel v. Vitale, 370 U.S. 421, 424 -425 (1962)。在一些宗教受到显著优待的案件中,例如Everson v. Board of Education, 330 U.S. 1 (1947); Board of Education v. Allen, 392 U.S. 236 (1968); Walz, supra; and Tilton, supra, 最高法院发现了世俗意图,认定没有违反政教分离条款。参照Larkin v. Grendel's Den, Inc., 459 U.S. 116 (1982)。

    基于基督诞生塑像的宗教性质,地方法院认定市政府的展览没有世俗意图。在做出如此判断的时候,地方法院驳斥了市政府的辩称。市政府声称它把基督诞生塑像列为展品的原因和赞助整个展览的原因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地方法院几乎把焦点全部集中于基督诞生塑像上,从而犯了大错。当我们在圣诞节的背景中考察此案时,很明显没有足够证据表明政府把基督诞生塑像列为展品是有意图的或者偷偷摸摸的表达政府对某种特定宗教信息的微妙支持。一个多元化的社会涉及多种多样的动机和意图。但是,就像国会或者总统一样,市政府纪念一个在西方世界长期被庆祝的重要的历史性宗教事件。展览中的基督诞生塑像描绘了长期被认可为全国性节日的传统事件的历史渊源。参见Allen v. Hickel, 138 U.S. App. D.C. 31, 424 F.2d 944 [465 U.S. 668, 681] (1970); Citizens Concerned for 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 v. City and County of Denver, 526 F. Supp. 1310 (Colo. 1981)。

    狭窄的问题是,帕塔基特市的基督诞生塑像的展览是否有世俗意图。市政府赞助此展览来庆祝圣诞节和描绘圣诞节的渊源。这些都是合法的世俗意图。[6] 地方法院基于基督诞生塑像的宗教本质认定市政府没有世俗意图。它明显犯了错误。[7]  

    地方法院认定把基督诞生塑像列为展品的首要效果是给予宗教特别是基督教以显著的和违法的优待。我们很难比较不同形式的政府支持对宗教的相对的支持力度。然而,如果我们认定陈列基督诞生塑像的首要效果是违反政教分离条款对宗教进行支持,那就需要我们认为该举措比下列举措更加施惠于和更加支持宗教:花费大量公款来购买供全国各地教会资助的学校的学生使用的教科书(Board of Education v. Allen, supra)[8],花费公款运送教会资助的学校的学生 [465 U.S. 668, 682] (Everson v. Board of Education, supra)[9],联邦政府为教会资助的结合世俗和宗教教育的高等院校的楼房所提供的款项(Tilton v. Richardson, 403 U.S. 672 (1971))[10],对教会资助的学院和大学提供的款项(Roemer v. Board of Public Works, 426 U.S. 736 (1976)),还有在Walz v. Tax Comm'n, 397 U.S. 664 (1970) 中获得支持的教会财产的免税待遇。而且也需要我们认为该举措比下列举措更加支持宗教:在McGowan v. Maryland, 366 U.S. 420 (1961) 中获得支持的星期日关门法[11],在Zorach v. Clauson, 343 U.S. 306 (1952) 中允许学生旷课接受宗教培训的项目,还有在Marsh v. Chambers, 463 U.S. 783 (1983) 中获得支持的议会中的祷告。

    最高法院以前没有把一些惠及和支持宗教的行为认定为违反政教分离条款,也不认为把基督诞生塑像列为展品比以往这些行为更加促进宗教。最高法院在Marsh v. Chambers(supra, at 792)案中关于议会中的祷告的陈述和在McGowan v. Maryland案中关于星期日关门法的隐含意义对于本案中的展示耶稣诞生塑像也是适用的,那就是“原因或者效果仅仅是偶然地调和了一些……宗教的教义”。参见McGowan, supra, at 442.

    本案明显有别于Larkin v. Grendel's Den, Inc., supra以及McCollum v. Board of Education。在那两个案件中,宗教受到了显著的支持[465 U.S. 668, 683]。在Larkin v. Grendel's Den, Inc.案中,重要的政府权力(对许可证颁发有否决权的机构)在教会中有既得利益。在McCollum v. Board of Education案中,政府使得公立学校教室中的宗教教育成为可能。州政府不仅把公立学校的楼房用于宗教的讲授,“还通过为学生的宗教课程使用州政府的强制性公立学校机器……给宗派性的团体提供了宝贵的帮助”。333 U.S., at 212 . 本案却不涉及类似的对宗教的优待。

    异议者宣称一些参观者可能觉得市政府通过在展览中加入基督教标志而使市政府和基督教信仰联系起来,而这促进了宗教。我们可以假定,该展览在一定意义上促进了宗教。但是,我们的判例明确的预期有时候政府的行为会导致对宗教的促进。然后,最高法院非常明确的表示,“不是每部给予(宗教)‘间接’、‘遥远’和‘偶然’的优待的法律都是因此而违宪的”。Nyquist, 413 U.S., at 771 ; see also Widmar v. Vincent, 454 U.S. 263, 273 (1981). 在本案中,给予一种信仰或者宗教或者所有宗教的优待是间接的、遥远的和偶然的。展示基督诞生塑像并不比国会或者政府承认圣诞节的起源是“基督的弥撒”或者政府资助的博物馆里展出成千上万的宗教绘画更加促进或者支持宗教。

    地方法院认定市政府对基督诞生塑像的拥有和使用没有导致政府纠缠于宗教中。525 F. Supp., at 1179. 但是,地方法院进一步判定这宗诉讼导致一些政治分立。而且,它认定市政府举措有违法的宗派意图和效果。这样,它判定政府“过度的纠缠于”宗教中。上诉法院明确的反对地方法院的认为陈列基督诞生塑像导致基于宗教的政治分立的观点[465 U.S. 668, 684]。它指出,最高法院从来没有认为政治分立就必然导致政府的行为无效。

    纠缠是一个关于种类和程度的问题。但是,在本案中,地方法院正确地认定政府没有纠缠于宗教。没有证据表明政府在购买基督诞生塑像之前或者之后就该展览的内容或者设计联系过教会机构。该基督诞生塑像的维护不需要费用。而且,因为政府拥有该物品的产权(该物品现在估值为200美元),政府贡献的有形资产是微量的。在很多方面,该展览比公共美术馆里的宗教绘画涉及更少的教会和政府之间的日常的不间断的互动。当然,本案不涉及Lemon, 403 U.S., at 619 -622案中的那种“全面、歧视性和持续性的政府监控”或者“持续性的纠缠”。

    上诉法院正确地认识到,最高法院认为单独是政治上的分立这个因素不能导致一个合法的举措无效。最高法院今天也是这么认为的。本案不涉及对教会资助的学校、高校或者其它宗教机构的直接补贴,因此不需要探询潜在的政治分立。Mueller v. Allen, 463 U.S. 388, 403 -404, n. 11 (1983)。除了本案之外,没有证据表明在该城市的四十年的圣诞节庆祝中基督诞生塑像导致了政治上的分化或者对立。地方法院指出,在四十年的基督诞生塑像陈列中“没有明显的异议”,展览有着“平静的历史”。525 F. Supp., at 1179。奇怪的是,然后地方法院认为这宗诉讼导致的政治分立是过分的纠缠的证据。但是,一个诉讼当事人不可能通过提起诉讼来创造分立,然后把此分立作为纠缠的证据 [465 U.S. 668, 685]。

    我们认定,市政府在陈列基督诞生塑像中有世俗意图,市政府没有违法地促进宗教,陈列基督诞生塑像没有创造宗教和政府之间的过分纠葛。
 
    IV
 
    布伦南大法官把基督诞生塑像描绘为“对一个位于基督教信仰的核心的事件的再创造”。post, at 711. 和绘画一样,基督诞生塑像是消极的。它提醒我们圣诞节的渊源。不管有没有陈列基督诞生塑像,传统的、完全世俗的圣诞节展览都会彰显圣诞节的宗教本质。展览创造了圣诞节期间的友好的社区精神。基督诞生塑像对于那些庆祝宗教弥撒的民众可能有着特殊的意义。可是,了解圣诞节庆祝的渊源的人都会意识到圣诞节的宗教含义。圣诞节展览把人们带到市中心,促进商业利益,有利于商人和商人的雇员。正如异议者指出的,这并不决定该展览的性质。例如,国会中的祈愿神的指导的祷告招致了关于税收、预算、国防和种种世俗主题的辩论和宗派冲突。可是我们从来没有认为祷告贬低或者败坏了祈祷的神圣性。[12] 

    当然,基督诞生塑像是对一种宗教信仰的认同。但是,这种认同并不比我们提到过的不违反政教分离条款的案例中的认同更加过分[465 U.S. 668, 686]。参见McGowan v. Maryland, 366 U.S. 420 (1961); Marsh v. Chambers, 463 U.S. 783 (1983)。然而,认为把一个特定的历史性的宗教事件的符号列为圣诞节展品严重“败坏”了展览而使得展览违反政教分离条款的观点是极具讽刺意味的。圣诞节展览庆祝的是在西方世界的两千年中获得承认的活动,该活动在我国被民众、政府机构、国会和法院在两个世纪中获得承认。在公立学校和其它公共场所,我们歌唱圣诞节的赞美诗和圣歌。国会和州议会在会议前有获得薪酬的牧师进行祷告。禁止使用基督诞生塑像这个消极的标志是违反我国的历史和最高法院的判决的呆板的过度反应。如果展览中的基督诞生塑像违反了政教分离条款,其它庆祝圣诞节和我们的其它宗教遗产的官方方式也同样应当是被认定为违宪的。

    最高法院承认,导致宗教条款在18世纪出现的“恐惧和政治问题”在今天并不严重。Everson, 330 U.S., at 8 . 我国政府的三个宪法分支长期官方认同宗教遗产。我们在对宗教遗产的公共认可的背后不会觉察到坎特伯雷大主教、罗马大主教或者其它重要的宗教领袖的踪迹。认为这些宗教符号意味着建立国教的真正风险实在是牵强附会的。
 
    V
 
    在很多案件中,最高法院认定一些法案或者项目违反了政教分离条款。这些案例表明最高法院对于违反宪法的立教保持着高度的警觉。参见Illinois ex rel. McCollum v. Board of Education, 333 U.S. 203 (1948); Epperson v. Arkansas, 393 U.S. 97 (1968); Lemon v. Kurtzman, supra; Levitt v. Committee for Public Education & Religious Liberty, 413 U.S. 472 (1973); Committee [465 U.S. 668, 687]   for Public Education & Religious Liberty v. Nyquist, 413 U.S. 756 (1973); Meek v. Pittenger, 421 U.S. 349 (1975); and Stone v. Graham, 449 U.S. 39 (1980)。在这种谨慎审查的最近一个例子里,市政府授予一个教堂对颁发给教堂周边的出售酒的商店的营业许可证以否决权,最高法院认定这种措施是无效的。Larkin v. Grendel's Den, Inc., 459 U.S. 116 (1982). 这个案例充分表明最高法院注意保护政教分离条款的政治目的。我们现在不能迫使我们的国家接受一个对该条款的拙劣解读。
 
    VI
 
    最高法院认为,不管基督诞生塑像的宗教意义是什么,帕塔基特市都没有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中的政教分离条款。[13] 因此,最高法院撤销上诉法院的判决。

    奥康纳大法官发表赞同意见
 
    我赞同最高法院的判决意见。我写作此赞同意见来进一步说明政教分离条款的原则。应用我所建议的视角所推导出的本案的结论是和最高法院的意见一样的。而且,我认为,最高法院的意见是和我的分析一致的。
 
    I
 
    政教分离条款禁止政府在关乎一个人在政治群体中的地位的方面支持某种宗教。政府在两个方面可能触犯这种禁止。第一,政府可能过分的纠缠于宗教机构[465 U.S. 668, 688]。例如,政府可能干预宗教机构的独立性,给予宗教机构以非信仰者所不享有的政府优待或者政府权力,促进基于宗教的政治团体的创造。例如Larkin v. Grendel's Den, Inc., 459 U.S. 116 (1982)。第二种触犯是更直接的,那就是政府支持或者否定宗教。政府对宗教的支持给非信仰者发送了一个信号,告诉他们他们是局外人,不是政治团体的真正成员,还给信仰者发送了一个信号,告诉他们他们是局内人,是政治团体中的宠儿。政府对宗教的否定传递了相反的信息。参见Abington School District v. Schempp, 374 U.S. 203 (1963)。

    在先前的判例中,最高法院使用了Lemon v. Kurtzman, 403 U.S. 602, 612 -613 (1971) 中所阐述的三段式的检验作为审查这两种违宪的政府举措的指南。*  但是,莱蒙检验的三个组成部分是怎样和政教分离条款的原则相关联的却并不是很明确的[465 U.S. 668, 689]。当我们关注机构的纠葛和政府对宗教的支持或者否认时,我们就可以更好地理解莱蒙检验这一分析工具。
 
    II
 
    在本案中,地方法院认定没有机构性的纠葛。但是,被上诉人辩称帕塔基特市展出基督诞生塑像所导致的政治分立违反了莱蒙检验中的过度纠葛的标准。最高法院遵循Mueller v. Allen, 463 U.S. 388, 403 -404, n. 11 (1983) 中的意见,认为本案不需要进行“潜在的政治分立的探询”。Ante, at 684. 我认为,基于宗教的政治分立不应该是关于合宪性的一个独立的检验。
   
    最高法院的几个判例讨论过莱蒙检验的纠葛标准的政治分立。参见Committee for Public Education & Religious Liberty v. Nyquist, 413 U.S. 756, 796 (1973); Lemon v. Kurtzman, supra, at 623。但是,最高法院从来没有把分立作为认定政府举措违宪的独立标准。猜测政府举措中的内在的政治分立的可能性是一桩太捉摸不定的事情,部分是因为,就像本案所显示的,诉讼的存在可能影响到对政府举措的政治反应。政治分立是政教分离条款所反对的恶魔。它的存在可能说明机构纠葛是过度的或者政府举措是对宗教的支持。可是,宪法的探询应该最终聚焦于政府的可能引发这种分立的行为的性质,而不是聚焦于分立本身。莱蒙检验的纠葛标准可能应该局限于机构的纠葛。[465 U.S. 668, 690]  
 
    III
 
    本案的焦点是帕塔基特市在展出基督诞生塑像时是否支持了基督教。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检验帕塔基特市在展示基督诞生塑像时要传达的信息和该城市的展览所实际传递的信息。莱蒙检验的意图和效果标准代表了该城市的行为的意义的这两个方面。

    一个声明对于听众的意义取决于演讲者的意图和该声明在社区里的“客观”涵义。一些听众不需要仅仅依赖于文字来探知演讲者的意图。例如,他们可以通过检验声明的背景或者向演讲者提问来判断演讲者的意图。另一些听众没有也不会寻找演讲者的意图的证据。他们依赖于文字本身。对这些听众来说,实际传达的信息不一定是演讲者想要传达的信息。政府在通过文字或者行为“讲话”是,总是听众众多。如果听众很多,听众中的一些人一定会接收到声明的“客观”内容所决定的信息,而一些听众会接收到演讲者想要传达的信息。因此,我们在决定政府行为是否传达被禁止的涵义时,需要检验政府行为所传达的信息的主观和客观要素。

    莱蒙检验的意图标准检验探究政府的真实意图是否是支持或者反对宗教。莱蒙检验的效果标准探究不管政府的真实意图是什么,被考查的政府行为是否事实上传达了支持或者反对宗教的信息。如果这两个问题的任何一个的答案是“是的”,那该政府行为就是无效的。
 
    A
 
    莱蒙检验的意图标准要求政府的活动有世俗意图。但是,仅仅是一些世俗意图的存在,如果被宗教意图所压倒的话,就不符合这个要求[465 U.S. 668, 691]。例如,在Stone v. Graham, 449 U.S. 39 (1980)中,最高法院认定在学校里张贴十诫违反了莱蒙检验的意图标准,但是州政府有一些世俗的目标,例如关于十诫的价值和说明十诫和我们的法律系统的联系。参见449 U.S., at 41 。 又参见Abington School District v. Schempp, 374 U.S., at 223 -224。我认为,莱蒙检验中的意图标准的恰当探询是政府是否有意传递支持或者否认宗教的信息。

    在本案中适用此公式,我发现帕塔基特市无意传递任何支持基督教或者否定非基督宗教的信息。在展览中陈列基督诞生塑像的明显意图不是推广该塑像的宗教内容,而是通过传统的标志来庆祝公共节日。庆祝带有文化意义的公共节日,哪怕这些节日有宗教性的方面,是合法的世俗意图。

    基于错误的推理,地方法院认定陈列基督诞生塑像没有世俗意图。地方法院认为它应当独立于政府举办展览的一般性意图之外来确定政府的陈列基督诞生塑像的意图。地方法院还认为,因为法院觉得庆祝传统的意图是不可信的,政府使用宗教标志“应被认为是”有支持宗教的意图。当我们以正确的法律原则来审视这个问题时,我们就会发现地方法院对非法意图的认定是大错特错的。
 
    B
 
    如果我们专注于政府对宗教的支持或者否定的邪恶,我们就会清楚地知道莱蒙检验的效果标准不意味着仅仅因为政府举措事实上导致(哪怕是作为首要的效果)对宗教的支持或者抑制就认定政府的行为无效[465 U.S. 668, 692]。一些法律有这样的效果,可是它们没有违反政教分离条款,在最高法院的判例中获得了支持。例如,Walz v. Tax Comm'n, 397 U.S. 664 (1970) (宗教、教育和慈善组织享受的税收减免), McGowan v. Maryland, 366 U.S. 420 (1961) (强制性的星期日关门法), Zorach v. Clauson, 343 U.S. 306 (1952) (允许学生旷课去参加校园外的宗教培训)。关键问题是,政府的举措不能有传达政府对宗教的支持或者反对的讯息的效果。只有有这种效果的政府行为(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才使得宗教在现实中或者公众的认知中关乎政治社群中的地位。
   
    我相信,帕塔基特市展示耶稣诞生塑像并未传递政府有意支持该塑像所代表的基督教姓杨的讯息。尽管正如地方法院所认定的,该塑像的宗教和宗派意义并没有被背景所中和,整体的节日布景改变了参观者所理解的展览的意图。打个比方说,尽管典型的博物馆的场景没有中和宗教绘画的宗教内容,该场景否定了支持宗教内容的意图。该展览庆祝一个公共节日,而且没有人认为宣告这个节日应该被理解为对宗教的支持。圣诞节本身有强烈的世俗要素和传统。政府对节日的庆祝是非常常见的,一般不应该被理解为支持节日的宗教内容,就像政府庆祝感恩节不应该被理解为支持感恩节的宗教内容一样。基督诞生塑像是圣诞节的传统标志,经常被和纯粹的世俗标志摆放在一起。帕塔基特市就是这么做的。

    这些特征使得政府在这个特定的场景中陈列的基督诞生塑像并不意味着对宗教的支持。同样的道理,在Marsh v. Chambers, 463 U.S. 783 (1983)案中,议会中的祷告获得最高法院的支持,这一政府对宗教的“认同”[465 U.S. 668, 693]也不意味着对宗教的支持。政府把感恩节宣布为公共节日,在硬币上印上“我们信仰上帝”,和在法庭开庭前诵读“上帝保佑美国和光荣的最高法院”也都不意味着对宗教的支持。在我们的文化中,这些政府对宗教的认同只是服务于使得公共场合变得严肃,表达对未来的信心和鼓励对我们社会中值得欣赏的事物的认同的世俗目的。因为这个原因,而且由于这些举措的历史和普遍性,这些举措不应被理解为传达政府对特定的宗教信仰的支持。同样,陈列基督诞生塑像服务于一个世俗的意图,那就是用传统标志庆祝公共节日。它不应被理解为传递了政府支持宗教的信息。在这方面,重要的是该塑像的陈列在这场官司之前没有引起政治分立,尽管帕塔基特市在很多年里都在一年一度的圣诞节展览中展出此塑像。基于这些原因,我认为帕塔基特市展出此塑像没有传达对基督教的支持的效果。

    地方法院对于效果检验的附属认定是和这个结论一致的。地方法院认定,基督诞生塑像有宗教内容,该塑像不应被视为是该展览的微不足道的组成部分,该塑像的宗教内容没有被场景所中和,该展览是庆祝性的而不是教育性的,市政府没有企图抵消任何可能的宗教讯息。这些结论不意味着基督诞生塑像传递了政府对基督教的支持。但是,地方法院认为政府许可了基督诞生塑像的宗教内涵。然而,政府的活动是否传递了对宗教的支持不是一个简单的历史事实问题。[465 U.S. 668, 694]。尽管证据可能帮助回答这个问题,这个问题正如基于种族或者性别的分类是否招人反感的问题一样,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法律问题,要在对社会事实的司法阐释的基础上来回答。地方法院关于帕塔基特市展出此塑像的效果的结论在法律上是错误的。
 
    IV
 
    我们在考量每一件政府举措时,必须要在该举措的独特场景中来确定该举措是否构成了对宗教的支持或者反对。在做出此种结论时,法院必须牢记政教分离条款在我国的宪法主题中的根本性地位和可能侵蚀政教分离条款的种种微妙方式。政府的意在庆祝或者认同具有宗教意义的活动的行为必须要受到严格的司法审查。
   
    帕塔基特市在圣诞节展览中展示了基督诞生塑像。它被指控支持该塑像所代表的基督教信仰,违反了政教分离条款。在仔细审查了这个受到指控的政府行为后,我不认为本案中的特定的塑像的展示有支持基督教的意图或者效果。我同意最高法院的意见,认为应该撤销原判。
 
    布伦南大法官发表异议声明。马歇尔、布莱克蒙和史蒂文斯大法官附和此异议声明。
 
    正如最高法院今天所提醒我们的(ante, at 678-679),宗教条款的简要的短语所包含的原则是很难适用的。面对这种不确定性,最高法院在Lemon v. Kurtzman, 403 U.S. 602 (1971) 案所设置的检验中寻求指导,以确定受到指控的政府行为是否涉及违法的立教。Ante, at 679。在本案中使用此检验,最高法院得到一个本质上很狭隘的结论,此结论很大程度上来自帕塔基特市的基督诞生塑像所出现的特定的节日布景。[465 U.S. 668, 695] 最高法院的判决蕴含着一个有待回答的问题,那就是在公共场地上的单独的基督诞生塑像的公开展示的合宪性,或者是其他明显的宗教标志(例如十字架)的公开展示的合宪性。[14] 尽管最高法院的判决意见很狭隘,我认为最高法院的判例表明帕塔基特市把真人大小的描绘基督诞生的塑像作为它的一年一度的圣诞节庆祝的一部分进行展示是违反宪法的。此类举措的历史或者该市的基督诞生塑像所展出的场景没有模糊或者减弱一个事实,那就是该市的行为是对某一特定信仰的违法的政府支持。
 
    I
 
    在上个审判季,我表达了一个希望,那就是最高法院在Marsh v. Chambers, 463 U.S. 783 (1983) 中的判决应该是一个对我们的分析政教分离条款案件的既定方法[465 U.S. 668, 696]的一次性的偏离。Id., at 796 (BRENNAN, J., dissenting). 今天,最高法院回归到我们以前的案件中的既定分析中去。这满足了我的希望。同时,最高法院对莱蒙检验的不太严谨的适用说明最高法院只是在表明上遵循这些标准。[15] 在审查完最高法院的判决意见之后,我坚信,这个案件显得困难,不是因为判决的原则是模糊的,而是因为圣诞节是我们所熟知和喜爱的。尽管我们理解最高法院不愿意打扰一个社区所选定的庆祝这样一个可爱的节日的方法[465 U.S. 668, 697]  ,这不是使得最高法院可以偏离判例的理由。在我看来,帕塔基特市用公款来维护和展示像基督诞生塑像这样的明显的带有宗派色彩的标志是和我们的先前判例不一致的。最高法院假装认为帕塔基特市的基督诞生塑像的世俗场景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该塑像的宗教色彩,或者该城市的一年一度的展览所反映的只是对我们所共享的国家遗产的“认同”。这是对政教分离条款的意图和价值的赤裸裸的违背。圣诞节的性质和我们的宗教表达的遗产都不支持这个结论。确实,政教分离条款所试图保护的我国的卓越的和宝贵的宗教多样性是和今天的判决支持抵触的。参见Torcaso v. Watkins, 367 U.S. 488, 495 (1961); Abington School Dist. v. Schempp, 374 U.S. 203, 240 -241 (1963) (BRENNAN, J., concurring)。
 
    A
 
    在我们寻求解决政教分离条款所产生的新问题时,最高法院的决议,除了少数例外,都要求受到指控的政府行为满足下面这个标准。“首先,(政府举措)必须有世俗的立法意图。其次,政府举措的主要的或者首要的效果绝不能是支持或者妨碍宗教。最后,(政府举措)不能导致‘政府过分纠缠于宗教中’。”
Lemon v. Kurtzman, 403 U.S., at 612 -613 (citations omitted).[16]   [465 U.S. 668, 698]  

    这个完好界定的三段式检验表达了政教分离条款的本质关切。这样,这个检验被设计用来确保政府机关严格的独立于宗教事务之外,因为“政府和宗教的联盟会毁掉政府,贬抑宗教。” Engel v. Vitale, 370 U.S. 421, 431 (1962)。而且该检验试图保证政府在宗教方面保持中立的姿态,既不支持也不妨碍宗教信仰的传播和实践。Everson v. Board of Education, 330 U.S. 1, 15 (1947) ("(州政府和联邦政府)都不能通过支持特定宗教或者所有宗教或者便宜某一宗教的法案"); Epperson v. Arkansas, 393 U.S. 97, 103 -104 (1968); Committee for Public Education & Religious Liberty v. Nyquist, 413 U.S. 756, 792 -793 (1973)。在这方面,当我们审查受到指控的政府行为时,我们应该不仅考虑政府立教,而且应该注意政教分离条款所针对的其它恶行(赞助,资金支持和对宗教活动中的政府权力的积极涉及)。Committee for Public Education & Religious Liberty v. Nyquist, supra, at 772 (quoting Walz v. Tax Comm'n, 397 U.S. 664, 668 (1970)).

    在用这个三段式的莱蒙检验来审查帕塔基特市所陈列的基督诞生塑像时,我确信该市在圣诞节展览中陈列基督诞生塑像没有反映“清楚的世俗……意图”。Nyquist, supra, at 773. 在一些典型的案件中,记录显示了支持宗教的清楚意图的同期表达。例如Epperson v. Arkansas, supra, at 107-109; Engel v. Vitale, supra, at 423。或者显示了清楚的世俗意图。例如Lemon v. Kurtzman, supra, at 613; Wolman v. Walter, [465 U.S. 668, 699]   433 U.S. 229, 236 (1977)。和这些案件不同的是,在本案中,我们没有市政府在决定购买、展示和维护基督诞生塑像时的意图的明示声明。然而,我们仍然可以推断出政府的意图。例如,在Stone v. Graham, 449 U.S. 39, 41 (1980) (per curiam)案中,尽管州政府声称它的意图是提醒学校学生十诫的世俗应用,最高法院认定“在学校教室的墙上张贴十诫的显著意图是宗教性的”。在本案中,市政府宣称它的意图完全是世俗性的。依据这个观点,帕塔基特市只是加入到对一个全国性节日的庆祝中去,吸引民众到市中心区以促进圣诞节前的零售业,还有帮助创造圣诞节季节的友好氛围。Brief for Petitioners 29.

    最高法院一般都很谨慎,不愿意认定政府机构有“违宪的动机”。尽管市政府宣称这样的观点,本案中的两个重要方面指出我们应该放弃我们这种态度。Mueller v. Allen, 463 U.S. 388, 394 (1983)。首先,正如Larkin v. Grendel's Den, Inc., 459 U.S. 116, 123 -124 (1982) 一案中的情形一样,帕塔基特市的“世俗目标可以通过其它手段达到”。[17] 很明显,政府在庆祝圣诞节和促进零售业和善意氛围方面的利益可以通过展示圣诞老人,驯鹿,和如意井来达到。而这些展品已经是帕塔基特市一年一度的圣诞展览的一部分了[465 U.S. 668, 700]。[18] 更重要的是,基督诞生塑像和霍奇森公园的展览的其它元素是不一样的,它反映了宗派主义的排他性,而市政府所宣称的庆祝节日和促进零售业的意图是不包含这种排他性的。要被认定为符合宪法,帕塔基特市的圣诞节展览必须至少是非宗派主义的,不能促进宗教。然而,陈列像基督诞生塑像这样的明显的宗教标志显示政府的展出基督诞生塑像的决定的背后有更狭隘的宗派主义的意图。在庭审中,市长声称,对于他和该市的很多人来说,把基督诞生塑像从该市的圣诞庆祝中移走“是支持另外一种宗教,可能是无神论”。这个声明表明对于该市的民众和政府来说,基督诞生塑像保留了宗教的属性。App. 100.[19] 显然,帕塔基特市和该市的领导理解,在展览中陈列基督诞生塑像会达到“在圣诞节保留基督”的宗教意图[465 U.S. 668, 701]。525 F. Supp. 1150, 1173 (RI 1981). 因此,我们不能认定在此案中世俗目标是压倒性的,虽说在McGowan v. Maryland, 366 U.S. 420, 445 (1961) 案中,我们是可以这么认定的。

    正如地方法院所认定的,在城市的展览中陈列基督诞生塑像的“首要效果”是政府承认基督诞生塑像所代表的特定的宗教信仰。相信基督诞生的人获得了独特的和排他性的公众承认的优待和对他们的观点的认可。对许多人来说,市政府把基督诞生塑像作为它的广泛且昂贵的庆祝圣诞节的努力的一部分的决定必然意味着政府赋予与基督诞生塑像相关联的信仰以权威,因此赋予“宗教以显著的标志性的优待……” Larkin v. Grendel's Den, Inc., supra, at 125-126. 对于少数派的宗教团体和拒绝所有宗教的人来说,政府举措的效果是传递了一个信息,那就是这些人的观点不值得获得公共认可,或者不享有公众支持。[20] 这类的宗教沙文主义恰好是政教分离条款所永远想要禁止的。在本案,和在Engel v. Vitale案中一样,“当政府的权力、威望和资金支持被放置在[465 U.S. 668, 702]……特定的宗教信仰之后时,宗教的少数派明显受到间接的有强制性的压力来服从官方认可的宗教。” 370 U.S., at 431 . 最高法院在Widmar v. Vincent, 454 U.S. 263 (1981) 案中的判决也是依据同样的原则。在该案中,最高法院指出,州立大学的允许世俗和宗教团体“平等享有”权利的政策对允许使用设施的宗教团体“没有给予政府认可”,因为政府的政策服务于“各种各样的团体”,而且没有证据表明宗教团体会在公共场所占据统治地位。Id., at 274. 相反,在本案中,帕塔基特市政府拥有基督诞生塑像,它没有对“各种”宗教和世俗团体给予同样的关注,它对基督教给予了特殊待遇。

    最后,很明显帕塔基特市把基督诞生塑像作为它的一年一度的圣诞节展览的一部分确实造成了“过度纠葛”的威胁。正如最高法院指出的(ante, at 683),地方法院没有认定本案有政府的纠葛,主要是因为市政府能够不经过和宗教官员进行广泛的商讨而举办一年一度的展览。参见525 F. Supp., at 1179。当然,我们没有理由推翻地方法院的这个观点。但是,我们需要指出,在今天的判决之后,行政纠葛可能发展。市长说他将在未来的展览中陈列犹太教的七灯烛台。[21] 受到此言论的鼓动,犹太教和其它非基督教团体很可能会给政府施加压力,要求政府在展览中加入它们的宗教符号。面对这样的要求,政府将不得不迎合各种各样的要求。Cf. Committee for Public Education & Religious Liberty v. Nyquist, 413 U.S., at 796 ("(宗教团体的)争取获得或者报纸政府支持的互相竞争的努力”可能”导致社会冲突”). 更重要的是,尽管在被上诉人提起诉讼之前,帕塔基特市没有出现政治分立[465 U.S. 668, 703],正如最高法院指出的,这起案件引发了强大的感情化的反应,此反应使得市民产生基于宗教的分立。525 F. Supp., at 1180. 此案之前的平静这一事实不意味着没有分立,因为正像地方法院所认定的,那些反对展示基督诞生塑像的人的平静可能正好反映了他们觉得反对多数派是徒劳无功的。Id., at 1179. 当然,最高法院正确的指出,我们从来没有认为分立的潜在可能性这一因素是撤销一个受到指控的政府行为的充分理由。但是,最高法院反复强调,宗教组织和政府之间的“太近的关系”(Schempp, 374 U.S., at 259 (BRENNAN, J., concurring))可能代表了说明政教分离条款所代表的价值受到威胁的“警示信号”。Committee for Public Education & Religious Liberty v. Nyquist, supra, at 798.[22] 而且,最高法院应该正视一个事实,那就是因为社区有不同的宗教构成[465 U.S. 668, 704],地方政府是否应该采用宗教标志的争议将持续恶化。在很多社区里,非基督教群体会和类似帕塔基特市的举措做斗争。在有大量的非基督教少数派的社区里尤其是这样。[23]  

    总之,考虑到地方法院依据我们以往判例的三段式分析所认定的事实,我得出的结论是,帕塔基特市陈列的基督诞生塑像是违宪的。[24] [465 U.S. 668, 705]  
 
    B
 
    最高法院认为帕塔基特市陈列的基督诞生塑像满足莱蒙检验。为了支持自己的结论,最高法院提出了两个主要观点。这两个观点都是没有说服力的。

    首先,通过关注基督诞生塑像所出现的节日“场景”,最高法院试图中和基督诞生塑像的明显的宗教重要性和地方法院的观点,该观点认为大部分参观者都理解该塑像是基督教信仰的标志和市政府支持该信仰的标志。See ante, at 679-684; see also ante, at 694 (O'CONNOR, J., concurring).最高法院承认市政府陈列基督诞生塑像明确的把基督教的“渊源描绘”为“显著的历史性的宗教事件”(ante, at 681, 680),基督诞生塑像关乎“对一种宗教信仰的认同”(ante, at 685)。可是,我们期望有理由相信帕塔基特市陈列的基督诞生塑像没有显示该市对该塑像所唤起的宗派主义象征的支持。当然,陈列该塑像的效果不应该仅仅用该塑像的内在宗教意义[465 U.S. 668, 706]来衡量,也应该用该塑像所出现的整体场景来衡量。最高法院声称,在圣诞节展览中陈列基督诞生塑像这样的明显的宗教物品的帕塔基特市政府只是使用圣诞节的“传统”符号,因此该市政府去掉了该塑像的宗教内容,只是给予宗教以“偶然的和间接的”优待。最高法院的这个观点是违背事实的。

    我觉得,最高法院试图忽略基督诞生塑像的明显的宗教效果的努力是迷失方向的,原因有以下几个。第一,市政府把基督诞生塑像摆放在霍奇森公园的展览的重心和显著的地方。地方法院在这方面的观点是非常明确的。

    “尽管基督诞生塑像占地面积很小,参观者不会把该塑像当作展览的微不足道的组成部分。它是几乎真人大小的场景,被白色的围栏包围。而且,位置也显示了该塑像的重要性。该塑像面对罗斯福大街的汽车站和楼梯。展览的大部分展品都陈列在那里。而且,该塑像靠近展览中对儿童最有吸引力的两个部分:圣诞老人的住宅和许愿井。尽管法院承认我们不能从有利的地理位置看到该塑像,市政府提供的照片清楚地显示,站在两个公交车站向下看展览的人都会发现该塑像处在中心的突出位置。”525 F. Supp., at 1176-1177 (citations omitted; footnote omitted).

    而且,市政府没有采取任何举措来宣称政府没有许可基督诞生塑像的宗教意义,没有说明该塑像只是代表众多被包含在旨在提供广泛的民族和宗教庆祝的节日展览中的展品中的一个宗教标志,也没有把政府从该塑像的宗教内容中分离开来。在Abington School Dist. v. Schempp, 374 U.S., at 225中,最高法院指出,只有在大声朗读圣经 [465 U.S. 668, 707]“被客观的作为世俗教育项目的一部分”,去除了政府支持宗教的讯息时,该活动在教室里才是合法的。同样,当哥伦比亚特区的上诉法院批准把基督诞生塑像作为在白宫附近的联邦公园上举办的全国性“和平集会”的一部分时,该法院明确提出了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政府要树立一个“解释性的牌匾”以表明政府并不支持与该塑像相关的宗教信仰。Allen v. Morton, 161 U.S. App. D.C. 239, 241-242, 495 F.2d 65, 67-68 (1973) (per curiam). 相反,在本案中,帕塔基特市政府没有做出提供类似的提示信息的任何努力。

    第三,最高法院一贯承认,世俗的场景这一因素并不是免除有支持宗教的效果的政府行为的责任的充分条件。例如,在Hunt v. McNair, 413 U.S. 734, 743 (1973) 案中,最高法院指出,“当政府举措(支持了)一个在显著的世俗场景中的宗教活动的时候……该支持通常应被认定为有支持宗教的首要效果。”因此,公共教育的世俗背景并没有使得Engel或者Schempp案中的受到指控的学校里的祷告获得最高法院的支持。同样,在Tilton v. Richardson, 403 U.S. 672, 683 (1971)案中,一个项目允许和教会有关的机构逐步的完全控制用联邦政府的资助建设起来的楼房的使用,尽管受到审查的融资法案有世俗意图,最高法院的大法官还是一致决定该项目违宪。[25] [465 U.S. 668, 708]

    最后,而且最重要的是,即使在帕塔基特市的节日庆祝的场景中,基督诞生塑像保留了特定的基督教涵义。在今天的判决中,最高法院暗示非基督徒会发现基督诞生塑像的宗教内容会被该塑像是该城市的世俗的圣诞节庆祝的一部分这一事实所消除。我不同意这一观点。在意图和效果方面,基督诞生塑像和霍奇森公园的展览的其它组成部分是显著不同的,因为它是唯一的一件基于对基督的诞生的圣经讲述的展品。它是基督教信仰的主要标志。基督教信仰认为神圣的救世主来到世间,这个神奇的诞生的目的是指出一条通向拯救和赎罪的道路。[26] 对基督徒来说,这条道路是排他性的,宝贵的和神圣的。但是对非基督徒来说,奇迹般的化身为人的基督的诞生的标志明确的提醒他们,他们和基督徒是不同的。[27] 当政府支持这样的宗教观点的时候[465 U.S. 668, 709],我们不能说这种政府行为“‘和宗教功能是分离的’……它应该被视为反映了对宗教机构的中立立场。” Nyquist, 413 U.S., at 782 (quoting Everson, 330 U.S., at 18 ). 基于宗教而被民选的政府所排斥是一种侮辱和伤害。直到今天为止,此种侮辱和伤害从未获得政教分离条款的支持。

    第二,最高法院试图通过适用看似简单却是错误的三段论来为展示基督诞生塑像开脱。最高法院一开始说,政府可以把圣诞节承认为公众节日。然后,它声称基督诞生塑像不过是圣诞节庆祝的传统组成部分。它得出结论,把基督诞生塑像作为政府的一年一度的圣诞节庆祝的一部分是符合宪法的。See ante, at 680-683, 685-686; see also ante, at 692-694 (O'CONNOR, J., concurring). 最高法院似乎相信,一旦它确认把圣诞节认定为公众节日是符合宪法的,它就可以把和庆祝圣诞节相关的任何形式的政府行为都认定为是符合宪法的。这种危险而浅薄的观点的害处是该观点忽视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在我们的国民文化中,圣诞节既包含世俗因素,又包含宗派主义的因素。[28] 我们可以说政府可以认同圣诞节的传统和世俗的因素,例如赠送礼物,公众庆祝和社区精神[465 U.S. 668, 710]。可是这不意味着政府可以任意的接受节日的显著的宗派主义的方面。确实,为了急切的支持基督诞生塑像的陈列,最高法院提出了一个原则。这个原则是如此的简单化,以至于它允许帕塔基特市的市长加入到圣诞节的弥撒庆祝中去,因为这是允许该市“庆祝圣诞节”的另一种可行方式。正如我下面要说明的,最高法院的逻辑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它模糊了把圣诞节定为公众节日是合乎宪法的原因,而且混淆了圣诞节的世俗方面和基督诞生塑像所体现的明显的宗教性质的界限。

    当政府决定把圣诞节作为公共节日时,它照顾到公共活动的日程,考虑到一个明显的事实,那就是很多美国人期望在这一天花一些时间和他们的家庭呆在一起,参加宗教活动,还可能从节前的活动中获得一些休息。当然,宗教自由条款并不一定强迫政府做出这种调和。但是,政府的这种安排也没有触犯政教分离条款。Cf. Zorach v. Clauson, 343 U.S. 306 (1952). 因为圣诞节的庆祝明显有世俗的和宗派主义的元素,在庆祝圣诞节时,政府试图服务于纯粹的世俗目的,例如推动友好和一个休假日,就像McGowan v. Maryland, 366 U.S. 420 (1961) 案中星期日关门法获得支持的理由一样。[29] 如果政府官员参与圣诞节的世俗庆祝[465 U.S. 668, 711],例如通过在公共场所装饰花冠、花环或者圣诞人物,他们靠近了他们的宪法权力的边界,但是仍然在政教分离条款界定的边界之内。但是,当这些官员参加或者支持世俗活动的宗教元素,他们触犯了第一修正案的自由。因为在这时,政府促进了节日的神学内容,把政府的威望、权力和资金支持用于对某一特定信仰的服务。

    帕塔基特市在圣诞节的世俗庆祝中陈列基督诞生塑像显然违反了这些原则。基督诞生塑像有别于圣诞老人、驯鹿和唱赞歌的人这样的世俗形象。它不仅仅代表了圣诞节的“传统”标志。基督教教义的中心要素之一是上帝把他的儿子送到世界上充当救世主。基督诞生塑像的象征性意图和效果的本质是使得参观者体会对这一思想的敬畏和惊奇。[30] 和最高法院的判决意见不同的是,基督诞生塑像不仅仅是一个“特定的历史性的宗教事件”的再现”。Ante, at 686. 它应该被理解为处于基督教信仰核心的一个时间的神秘的再创造。[31] 最高法院认为这样的符号是“传统”的,因此和圣诞老人的住房或者驯鹿没有什么不同[465 U.S. 668, 712]。这种观点不仅冒犯了那些认为基督诞生塑像有深刻意义的人[32],也侮辱了那些基于宗教或者个人原因坚持认为基督的故事不是“历史”的一部分而且不是我们的国家“传统”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要素的人。[33]  

    基于这些原因,我们不应该认为本案场景中的基督诞生塑像和普通的博物馆展览起到了同样的作用。See ante, at 676-677, 683, 685. 最高法院似乎假定禁止帕塔基特市展示基督诞生塑像等同于禁止州立大学在英国文学课上使用圣经或者弥尔顿的《失乐园》。但是,在那些场合,宗教文献只是被作为文学作品。意图不是关注可能激发作者灵感的特定宗教信仰,而是展示这些作品中的和其他形式的文学表达所共享的更加宏大的虚幻世界的大纲。[34] 学习宗教的课程也是同样的道理。当课程涉及哥特式建筑时,重点不是教堂所宣扬的宗教信仰,而是“(这种宗教)思想的审美后果”。[35] [465 U.S. 668, 713]  

    相反,在本案中,基督诞生塑像没有起到相应的世俗作用。在文学课程中,学生主要基于审美或者历史的原因来试图欣赏《失乐园》这一诗作。不同的是,帕塔基特市展示的基督诞生塑像中的天使、牧羊人、东方三博士和婴儿只能被视为特定宗教信仰的象征。如果基督诞生塑像是和很多其它的宗教艺术品一起作为宗教神话的象征性再现而被陈列在一个博物馆的场景中,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在该场景中,我们就可以有客观的证据表明基督诞生塑像并不表明一种特定的信仰获得了特殊的公众青睐和承认。然而,帕塔基特市展示的基督诞生塑像不被任何这样的限定因素所束缚。在缺乏任何其它的宗教标志或者中性的免责声明的情况下,基督诞生塑像的必然效果是提醒参观者他们所观看的庆祝活动的宗教渊源,而且提示该塑像所象征的圣经内容。帕塔基特市不辞辛苦的举办公共展览,而且把基督诞生塑像列为世俗场景中的展品。这一事实必然强调市政府有意表达对该塑像的基督教信息的支持和把其它信仰贬斥为不值得获得同等的关注和支持。
 
    II
 
    在审查帕塔基特市陈列的基督诞生塑像时,最高法院对莱蒙检验的松弛适用是令人遗憾的。但是,它至少是可以理解的和受到本案的特定事实的局限的。然而,最高法院的判决意见有更广阔的和更麻烦的主题[465 U.S. 668, 714]。最高法院引用了把感恩节作为公共节日的庆祝,我们的硬币上的“我们信仰上帝”的文字,和法院在开庭时说的“上帝保佑美国和光荣的最高法院”。它未加解释的宣称,帕塔基特市在一年一度的圣诞节展览中陈列的基督诞生塑像并不比这些对宗教的官方“承认”对政教分离条款的价值造成的威胁更大。Ante, at 674-678, 685-686; see also ante, at 692-693 (O'CONNOR, J., concurring).
    直觉告诉我们,在一个宗教社会里,如果政府不是对民众的宗教生活采取僵硬的冷漠态度,一定程度的官方“认同”是不可避免的。参见Illinois ex rel. McCollum v. Board of Education, 333 U.S. 203, 232 (1948) (Jackson, J., concurring)。但是,一个同样正确的论断是,如果政府要在宗教信仰方面保持谨慎的中立,正像我们的宪法所要求的那样,政府必须避免对可能蕴含政府对特定的宗教信仰的偏爱的宗教实践的广泛认可。当然,这并不是说,政府官员在必要的时候不能考虑在他们管理的社会中的宗教机构和实践的独立存在和意义。如果政府需要在公共仪式中加入一些宗教的元素,这种认同必须是中立无偏的,它不能有意推动或者妨碍某种信仰,它不能支持宗教而其实非宗教。这样,在涉及这种承认的一系列决定中,最高法院反复主张,表明资助或者支持的对宗教的任何形式的积极的公共承认都是被禁止的。E. g., Stone v. Graham, 449 U.S. 39 (1980) (在教室里张贴十诫); Epperson v. Arkansas, 393 U.S. 97 (1968) (禁止教授达尔文的进化论的原则); Abington School Dist. v. Schempp, 374 U.S. 203 (1963) (每天课程开始前的强制性的圣经朗读 [465 U.S. 668, 715]); Engel v. Vitale, 370 U.S. 421 (1962) (朗读政府指定的祈祷文的强制性规定); Illinois ex rel. McCollum v. Board of Education, supra (将公立学校的设施用于宗教教育).

    尽管有这么多的判例,最高法院从来没有全面的阐述政府可以承认宗教的广度(例如通过在公共庆典和宣言中提及宗教)。我不想提供一个全面的视角。但是,我们先前的判例表明我们可以认定至少三个政府在不违反政教分离条款的前提下承认宗教的原则。第一,尽管宗教自由条款并不一定强迫政府这么做,政府依照政教分离条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个人的宗教实践提供便利。See Schempp, supra, at 296-299 (BRENNAN, J., concurring). 我认为这是Zorach v. Clauson, 343 U.S. 306 (1952) 案中最高法院判决的本质涵义。在该案中,一些人想要修复他们的用于膜拜或者训导的宗教场所。最高法院认为政府在选择“为这些人而关门或者停止营业时”,并没有违反政教分离条款。Id., at 314. 我认为,这个原则也说明政府把12月25日宣布为公共节日的决定是合法的。See supra, at 710. 

    第二,我们的判例承认,尽管特定的政府行为可以来源于宗教动机而保持特定的宗教内涵,政府仍可以合法的进行这种实践,如果它今天仅仅是为了世俗的原因而持续这种实践。在涉及星期日关门法的McGowan v. Maryland, 366 U.S. 420 (1961) 案中,最高法院指出,政府实践恰好在一定程度上和特定的宗教信仰巧合这一事实并不使得该实践违宪。我认为,这个原则适用于感恩节这个例子[465 U.S. 668, 716],因为尽管感恩节有宗教传统[36],现今对感恩节的庆祝无疑是世俗的和爱国主义的。我们都可以在这一天和家人团聚在一起,为个人的和国家的幸福而表达谢意。但是,基于这个节日的世俗属性,我们可以把这份谢意归功于神明的恩惠或者作为好运的丰饶资源,或者这个国家的丰富的自然禀赋。

    最后,最高法院指出,我们不能完全禁止政府在公共活动中承认作为我国历史和文化的一部分的美国人民的宗教信仰和实践。参见Engel v. Vitale, supra, at 435, n. 21; Schempp, supra, at 300-304 (BRENNAN, J., concurring)。尽管我对这些问题仍然不是很确定,我建议类似我们的国家格言“我们信仰上帝”和我们对国旗的效忠誓言中的对上帝的提及的实践都最好被理解为迪安• 罗斯托提出的“典礼神学”[37]的一种形式。这些实践应该受到政教分离条款的保护,主要是因为它们在反复的重复诵读中已经丧失了显著的宗教内容。参见Marsh v. Chambers, 463 U.S., at 818 (BRENNAN, J., dissenting). [465 U.S. 668, 717]。而且,这些对宗教的提及服务于纯粹的世俗意图。它们使得公共场合变得庄严,或者鼓舞大家为一些全国性的挑战而献身。在我们的文化中,如果政府只能使用纯粹的非宗教辞藻,这些意图就不能被完全实现。Cf. Schempp, supra, at 265 (BRENNAN, J., concurring). 因此,政府长期以来承认宗教的实践可能对于特定的世俗功能的履行是必要的。在长期的历史实践中,这些实践获得了本质上的世俗涵义。

    本案中的基督诞生塑像不属于这些种类。陈列基督诞生塑像对于为个人的宗教表达提供便利来说是不必要的。在本案中,帕塔基特市的市民没有要求行使他们在公共场地上的一个纯粹的私人展览中陈列基督诞生塑像的权利。Cf. Widmar v. Vincent, 454 U.S. 263 (1981); McCreary v. Stone, 575 F. Supp. 1112 (SDNY 1983). 陈列该塑像对于达到纯粹的世俗目标也是不必要的。很明显,市政府的庆祝圣诞节和促进零售商业的世俗目标不需要基督诞生塑像也完全可以达到。Cf. McGowan v. Maryland, and supra, at 699-700. 基督诞生塑像和基督教有独特的关联。因此它比我们在仪式短语或者其它保证中立的背景中所接受的对上帝的提及更加有宗派主义属性。国家美术馆中成立的宗教艺术品,总统在就职演说中对上帝的提及或者国家格言没有立教的风险。可以肯定的是,我们对这些表达的理解从对一些宗教元素的考量开始,但是并不止于这种考虑。它们传达的信息是非常世俗的。相反,基督诞生塑像所传递的信息开始于和止于对上帝的特定形象的尊崇。

    最高法院坚持认为,这样明显的宗派主义的信息是我们的“宗教遗产”的无可厚非的组成部分。ante, at 676, 685-686。它开历史的倒车[465 U.S. 668, 718],回到了布鲁尔大法官可以傲慢的在最高法院宣布“只是一个基督教的国家”的年代。Church of Holy Trinity v. United States, 143 U.S. 457, 471 (1892). 我曾经以为,最高法院在Engel v. Vitale案中的判决已经永远扬弃这样的过时观点。在该案中,纽约州政府提出了一个类似的观点,那就是董事会上的祷告是我们的“精神遗产”的可接受的组成部分。最高法院驳回了这样的主张。370 U.S., at 425 .
 
    III
 
    如果我们仔细审查美国的关于圣诞节的公共庆祝的历史历程,我们就会发现该历程不支持最高法院的判决意见。最高法院的判决意见的开头部分试图从历史证据中获得支持,可是只是承认了明显的事实:因为宗教贯穿我们的历史,对政教分离条款的僵硬的或者绝对主义的实施是轻率的,也是不可能的。See ante, at 673-678. 这个观点不具有争议性,也缺少启发性。该判决意见简单的列举了联邦政府对宗教在我们社会中起到的重要作用的承认。可是这并不帮助我们解决此案中的问题。

    确实,最高法院的观点显示了对在宪法诠释中使用历史的误解。当然,最高法院的判决反映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对历史实践的理解经常可以为我们诠释政教分离条款的抽象语言提供有益的指导。See, e. g., Walz v. Tax Comm'n, 397 U.S., at 676 -680; McGowan v. Maryland, 366 U.S., at 431 -445; Engel, 370 U.S., at 425 -429. 但是,对某一特定实践的历史接受从来不是为某一受到指控的政府行为辩护的充分理由,因为正如最高法院所正确指出的,“没有人通过长期使用来获得违反宪法的既得的或者受保护的利益,哪怕长期使用的时间跨度涵盖了我们国家的存在时间和在我国存在之前就开始了。” Walz, supra, at 678. See also Committee for [465 U.S. 668, 719]   Public Education & Religious Liberty v. Nyquist, 413 U.S., at 792. 对历史的细节的关注不应该使我们忽视政教分离条款的主要意图,也不应该束缚我们在这类案件中的根本探询:受到指控的行为是否“威胁了建国时期的立法者所深深担心的后果”。Abington School Dist. v. Schempp, 374 U.S., at 236 (BRENNAN, J., concurring). 最高法院认识到这个事实。到今天为止,它把自己的历史探询限定于受到审查的特定实践中。

    例如,在McGowan v. Maryland案中,最高法院仔细审查了星期日关门法从殖民地时期到现代的整个历史。基于这种分析,最高法院得出结论,尽管这类法律曾经是基于宗教目的,先进的目的是服务于纯粹的世俗目标,那就是为所有公民提供一个统一的休息日。366 U.S., at 445. 类似的,最高法院对Walz v. Tax Comm'n案的探询也是限于受到审查的实践的特定历史。在该案中,最高法院发现了贯穿我国整个历史的对宗教组织的财产税享受的减免的“一致接受”的趋势,此趋势支持了最高法院的判决,那就是该实践没有违反宗教条款。最后,当我们对建国时期立法者的意图的直接探询表明第一修正案不应被理解为禁止特定的实践时,我们发现这样的理解是有说服力的。在Marsh v. Chambers案中,最高法院发现了一个历史证据,那就是第一届国会在达成权利法案的最终文本的共识的三天之前曾经任命获得薪酬的牧师为议会的会议祷告。因此最高法院做出结论,基于此“独特的历史”,现今的在议会会议之前进行祷告的实践是符合宪法的。463 U.S., at 787 -791.

    最高法院引用了这些判决意见来支持自己的结论。可是,它完全没有讨论对圣诞节的公共庆祝的历史或者公开展示基督诞生塑像的历史。在没有任何历史分析和支持的情况下,最高法院简单的宣称,我们今天所熟悉的圣诞节庆祝[465 U.S. 668, 720]源自“人民、行政机构、国会和法院两个世纪”的承认的不间断的历史……Ante, at 686. 最高法院没有为自己的观点提供任何解释。可是,这可能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历史记录正好指向了另外的方向。这段历史的两个属性是值得我们关注的。第一,在宪法和权利法案获得通过的时候,还没有把圣诞节作为纯粹的宗教节日或者公共事件进行庆祝的固定趋势。第二,历史证据没有显示对节日的广泛接受的统一趋势,而且说明圣诞节发展为公众节日是一个相对近期的现象。[38]  

    我们几乎无法探知建国时期的立法者关于公开展示基督诞生塑像的想法,因为大规模庆祝圣诞节的现今形式直到19世纪末才出现。马萨诸塞州殖民地的建立者把清教徒的对庆祝基督诞生的敌视带到了新大陆,他们对公开庆祝圣诞节采取了高度警惕的反对政策。[465 U.S. 668, 721] 对清教徒来说,庆祝圣诞节代表了没有圣经依据的“天主教”实践。在1659年,这种反对政策成为法律。当时,马萨诸塞州殖民地把通过“旷工、欢宴或者其它任何形式”对圣诞节的庆祝作为犯罪,处以罚金。尽管殖民地政府最终在1681年取消了这一禁令,清教徒对圣诞节庆祝的反对一直很强烈。[39]  

    在18世纪,关于节日庆祝的宗派主义分歧继续。随着越来越多的圣公会以及荷兰和德国的改革宗教会的成员抵达美国,把圣诞节作为纯粹的宗教节日来庆祝的做法不断增长。但是教派间的差异继续决定了对节日的态度上的差异。美国的圣公会信徒(他们承袭了英国教会对节日的承认),罗马天主教徒和各种德国团体都把庆祝圣诞节作为他们宗教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反,许多新教团体,包括长老会、圣会、浸礼会和卫理会,在19世纪继续保持对节日的怀疑和敌意。[40] 这种关于节日的宗派主义的分立趋势[465 U.S. 668, 722]表明,对于对这种宗派争议非常敏感的政教分离条款的起草者来说,很难说政府对待圣诞节庆祝的哪一种态度是合适的。

    在美国独立战争前的那段时间,很多强烈反对基于纯粹的宗教原因庆祝圣诞节的教派也是政府立教的积极的反对者。[41] 清教徒,还有后来的长老会、浸礼会和卫理会教徒,一般把庆祝圣诞节和英国教会对节日的煞费苦心的和亵渎上帝的庆祝以及更加不吉利的天主教神学联系起来。[42] 因此,在这些有反对意见的宗派看来,和政府立教[465 U.S. 668, 723]联系最紧密的团体(英国教会和罗马教会)也是和公开庆祝圣诞节的亵渎行为联系最紧密的。在权利法案的起草者看来,有理由认为公开庆祝圣诞节至少是敏感的事情,哪怕不是充满争议的事情。正如最高法院反复指出的,宗教条款的目的是确保各种宗派的竞争性混乱的一个温和的体制,以便使得每个教派都可以自由的在没有政府干预的情况下同别的宗派争夺追随者的忠诚。See Everson v. Board of Education, 330 U.S. 1 (1947). 历史记录是和最高法院的错误假设相违背的。它说明关于圣诞节的不同观点至少是宪法通过那个时候的竞争的一个重要元素。

    而且,和Walz v. Tax Comm'n案中获得支持的宗教团体享受的税收减免不同的是,作为政府的圣诞节庆祝的一部分的基督诞生塑像的公开展示没有受到广泛接受的不间断的历史的支持。直到1836年,才有一个州通过立法把圣诞节作为公众节日。然后,从1845年到1865年,28个州把圣诞节列为法定节日。[43] 国会直到1870年才参照各州的做法,把圣诞节和7月4日,新年以及感恩节作为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定节日。[44] 法律认定的这个趋势告诉我们[465 U.S. 668, 724],对圣诞节的公众接受是逐步的,而且和Walz案以及Marsh案迥然不同的是,这种实践直到19世纪中期才具有了广为认可的节日的性质。

    关于对于政府展示基督诞生塑像的公共融资和支持的历史证据就更加难以度量了。我们掌握的信息表明,在18世纪处定居于宾夕法尼亚的德国移民可能是最早在美国的圣诞庆祝中引入基督诞生塑像的人。[45] 而且,随着越来越多的罗马天主教徒在19世纪移居到美国,这种做法可能变得盛行。伴随着这种端倪,我们所熟悉的基督诞生塑像在19世纪末发展并且获得了更广泛的认可。[46] 但是,我们无从知晓,这种做法在20世纪之前是否获得了广泛的接受,更不要说政府支持了。

    总之,没有证据表明建国时期的立法者会明确支持联邦政府用包括基督诞生塑像的公共展览来庆祝圣诞节[465 U.S. 668, 725]。因此,最高法院对Marsh案的判决的反复引用(see ante, at 673-674, 682, 685-686)不仅是令人费解的,而且是无关的。没有证据表明政府资助和支持的圣诞节基督诞生塑像的展示受到了贯穿我国历史的广泛而一贯的接受的支持。因此,我们依赖于具体而特定的历史证据来支持特定的实践的先前判例和本案中的问题无关。和今天最高法院的粗心大意的判决相反,这些判例都承认历史提供的“启示”必须集中于给定案例中的受到争议的特定实践。没有了这个指导原则和该原则的智力约束,最高法院就彻底迷失了,它随意的挑选美国的多样化的历史中的随机元素来支持最高法院的五名成员的观点。
 
    IV
 
    根据我们的宪法体制,看护我们的“宗教遗产”和促进宗教信仰的任务是我国的教堂,宗教机构和精神领袖的排他性特权。政教分离条款的制定者深深理解,“宗教是非常个人化的、庄严和神圣的,不应受到政府的‘非神圣的曲解’”。Engel v. Vitale, 370 U.S., at 432。所以,政教分离条款要求政府不应在这项任务中发挥作用。今天,最高法院对这些顾虑置之不理,坚持认为帕塔基特市仅仅是在全国性的节日的庆祝中陈列了圣诞节的“传统”标志,从而削弱了基督诞生塑像的宗教内容。Ante, at 685. 但是,我们应该实事求是的看待市政府的行为:强制性的(哪怕是微小的)牺牲少数派来建立多数派的宗派主义偏好的举措,该举措通过公共设施和资金来支持基督诞生塑像所代表的宗教象征主义和神学流派。[465 U.S. 668, 726]. 正如法兰克福特大法官在McGowan v. Maryland的判决意见中指出的,政教分离条款“从合法的立法关切和能力中撤回一项特定的但是全面的人类行为领域:人类对于一些超越性的观点和真实性的信仰或者不信仰和人类对于该信仰或者不信仰的实际表达”。366 U.S., at 465 -466 (separate opinion). 把思想和感受的领域从政府的压力和敌视中分离出来是宪法的最卓越的成就之一。遗憾的是,最高法院今天使得这项成就蒙羞。

    我反对最高法院的判决。

    布莱克蒙大法官发表异议声明。史蒂文斯大法官附和此异议声明。
 
    正如布伦南大法官指出的,最高法院在Lemon v. Kurtzman, 403 U.S. 602, 612 -613 (1971) 案中的判决意见的逻辑值得本案遵循。首席大法官会说最高法院就“经常”适用该逻辑(ante, at 679)。可是奥康纳大法官承认,“最高法院的以往判例适用了Lemon v. Kurtzman案中提出的三段式的检验”(ante, at 688)。如果Lemon v. Kurtzman案和它的指导原则还有些许价值,我们必须认定帕塔基特市在市政府赞助的展览中陈列基督诞生塑像违反了第一修正案。

    最高法院对于这起争端的决议轻慢了我们的先前判例。而且,赋予讽刺意味的是,多数派法官使得基督诞生塑像和它所传递的信息遭遇不公。一些人,包括帕塔基特市的市长,进行圣战来“把基督保留在圣诞节”。App. 161。 今天最高法院宣布这种展示无关紧要。多数派意见认为,“不管是否包含基督诞生塑像”,该展览“唤起了圣诞节的宗教本质”,而且“创造了节日的友好的社区氛围”。Ante, at 685. 在地方法院,市政府提供的专家意见[465 U.S. 668, 727]提出了类似的,但是可能更加坦诚的观点,指出帕塔基特市的展览要求民众“参与到圣诞节的气氛、友爱以及和平中,而且慷慨消费。” See 525 F. Supp. 1150, 1161 (RI 1981). 基督诞生塑像被分配了节日的中性先驱的角色,对于商业目的非常有用,但是没有内在涵义,也没有增强展览的宗教要旨的能力,虽说它是该展览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市政府获得了胜利,只是这个胜利是皮洛士式的惨胜。

    最高法院的判决的重要性在于鼓励在市政府资助的展览中使用基督诞生塑像。在该场景中,基督徒在承认该塑像的象征涵义的时候感到受到限制,而非基督徒因为该塑像的存在感到受到排挤。确实,本案涉及神圣标志的错用。最高法院否认了我们的判例的力量和作为基督诞生塑像的核心的神圣讯息。因为我无法赞同最高法院的意见,我表示异议,并且附和布伦南大法官的意见。[465 U.S. 668, 728]  
 
(殷树喜 翻译)

______________
注释:
* Briefs of amici curiae urging reversal were filed for the Coalition for Religious Liberty et al. by James J. Knicely and John W. Whitehead; for the Legal Foundation of America by David Crump; and for the Washington Legal Foundation by Daniel J. Popeo, Paul D. Kamenar, and Nicholas E. Calio. Briefs of amici curiae urging affirmance were filed for the American Jewish Committee et al. by Samuel Rabinove; and for the Anti-Defamation League of B'Nai B'rith et al. by Justin J. Finger, Alan Dershowitz, Meyer Eisenberg, Jeffrey P. Sinensky, Nathan Z. Dershowitz, and Marc Stern.
[1] See Reynolds v. United States, 98 U.S. 145, 164 (1879) (quoting reply from Thomas Jefferson to an address by a committee of the Danbury Baptist Association (January 1, 1802)).
[2] 在宪法第一修正案被提出之后的第二天,国会要求华盛顿总统宣布“一个公众感恩和祈祷的节日,来感谢万能的上帝的恩惠”。参见A. Stokes & L. Pfeffer, Church and State in the United States 87 (rev. 1st ed. 1964)。华盛顿总统宣布把1789年11月26日作为感恩节来“把我们的祷告和祈愿献给伟大的上帝和各国的主宰,而且祈求他宽恕我们国家的和其它的罪过……” 1 J. Richardson, A Compilation of the Messages and Papers of the Presidents 1789-1897, p. 64 (1899). 和几乎所有的总统一样,亚当斯总统和麦迪逊总统也发表过感恩节宣言。参见3 A. Stokes, Church and State in the United States 180-193 (1950), Presidential Proclamation No. 4883, 3 CFR 68 (1982).
[3] 一个例子是罗斯福总统的1944年的感恩节宣言。Presidential Proclamation No. 2629, 58 Stat. 1160. 里根总统和他的继任者也发表过类似的宣言。参见 Presidential Proclamation No. 5098, 3 CFR 94 (1984); Presidential Proclamation No. 4803, 3 CFR 117 (1981); Presidential Proclamation No. 4333, 3 CFR 419 (1971-1975 Comp.); Presidential Proclamation No. 4093, 3 CFR 89 (1971-1975 Comp.); Presidential Proclamation No. 3752, 3 CFR 75 (1966-1970 Comp.); Presidential Proclamation No. 3560, 3 CFR 312 (1959-1963 Comp.)。
[4, ] 美国国家美术馆常年展出200幅类似的宗教画作。
[5] See, , , , e. g., , Presidenti, al Proclamation No. 5, 017, 3 CFR 8 (, 1984); P, residential Proclamation No. 4795, 3 CFR 109 (1981); Presidential Proclamation No. 4379, 3 CFR 486 , (1971-1975 Comp.); Presidential Proclamation No. 408, 7, 3 CFR 81 (1971-1975 Comp.); Presidential Proclamation No. 3812, 3 CFR 155 (1966-1970 Comp.); Presidential Proclamation No. 3501, 3 CFR 228 (1959-1963 Comp.), .
[6] 市政府辩称,展览的意图是“完全世俗的”。我们认定帕塔基特市的展览有世俗意图,这是Lemon v. Kurtzman, 403 U.S. 602 (1971) 的判决中设定的标准所要求的。如果该检验要求政府必须有“完全世俗的”目的,最高法院所支持的很多政府行为和法案都应该被撤销。
[7] 布伦南大法官指出,市政府的目的在不在展览中陈列基督诞生塑像的情况下也可以达到。post, at 699. 不管这个论断是不是真的,此论点和本案无关。本案的问题是,陈列基督诞生塑像是否违反了政教分离条款。
[8] 艾伦法院指出,“可能免费图书使得一些学生更愿意就读于宗派主义的学校……” 392 U.S., at 244 .
[9] 在Everson v. Board of Education 案中,最高法院承认,“毫无疑问的是,学生在去教会学校时获得了帮助”,而且“如果家长要自费支付自己孩子的公交费用,一些孩子可能就不会被送往教会学校了……” 330 U.S., at 17 .
[10] 在Tilton v. Richardson案中,我们认定,建设经费“肯定资助了”获得此经费的机构。403 U.S., at 679 .
[11] "在McGowan v. Maryland案中 . . . 星期日关门法获得支持,尽管此法律的一个必然效果是使得公民更可能尊崇宗教机构甚至参加宗教活动。" Committee for Public Education & Religious Liberty v. Nyquist, 413 U.S. 756, 775 -776 (1973).
[12] 布伦南大法官指出,“通过关注基督诞生塑像所出现的节日‘场景’”,最高法院“试图去除基督诞生塑像的宗教重要性”(post, at 705),这把基督诞生塑像同圣诞老人的住房和驯鹿等同起来(post, at 711-712)。这个观点当然是错误的。
[13] 上诉法院认为市政府对价值200美元的基督诞生塑像的产权构成了基督教和其它宗教之间的歧视。因此,上诉法院参考了进行“严格审查”的Larson v. Valente, 456 U.S. 228 (1982) 案。我们确实对有明显歧视的法案或者政府行为进行严格审查。但是,在本案中,我们没有发现该展览或者该展览的任一组成部分有Larson v. Valente, 456 U.S. 228 (1982) 案中那样的明显歧视。
* 在Lemon v. Kurtzman案的判决意见中,最高法院指出,一部法案要通过三个检验,才能被认定为未违反政教分离条款。“首先,法案必须有世俗的立法意图。其次,法案的主要的或者首要的效果绝不能是支持或者妨碍宗教。最后,法案不能导致‘政府过分纠缠于宗教中’”。403 U.S., at 612 -613 (citations omitted). 这个要求在表述上像是对于合宪性的可以方便适用的检验,可是这个三段式的检验只是为涉及政教分离条款的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帮助的路标”。Mueller v. Allen, 463 U.S. 388, 394 (1983) (quoting Hunt v. McNair, 413 U.S. 734, 741 (1973)).
[14] 在1979年教皇保罗二世访问宾夕法尼亚时,第三巡回上诉法院认定市政府资助用于教皇的庆祝弥撒和布道的讲台和十字架是市财政的违宪支出。最高法院的意见没有显示第三巡回上诉法院的该判决是错误的。Gilfillan v. City of Philadelphia, 637 F.2d 924 (1980). 第十一巡回法院认定在州公园树立和维持拉丁十字架违反了政教分离条款。最高法院的观点也没有否定这个判决。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of Georgia v. Rabun County Chamber of Commerce, Inc., 698 F.2d 1098 (1983). See also Fox v. City of Los Angeles, 22 Cal. 3d 792, 587 P.2d 663 (1978); Lowe v. City of Eugene, 254 Ore. 539, 463 P.2d 360 (1969).
[15] 最高法院坚持认为,它可以有选择的决定是否适用莱蒙检验。我不同意此观点。See ante, at 679. 为了支持此观点,最高法院引用了Tilton v. Richardson, 403 U.S. 672 (1971) 和Committee for Public Education & Religious Liberty v. Nyquist, 413 U.S. 756 (1973)。我认为这种引用是无意义的,因为这两个案件的判决都适用了莱蒙检验。在Larkin v. Grendel's Den, Inc., 459 U.S. 116 (1982) 案中,首席大法官写道,“最高法院始终认为,一部法案必须满足莱蒙检验的三个标准,才不会被认定为违反政教分离条款。” Id., at 123. See also Stone v. Graham, 449 U.S. 39, 40 -41 (1980) (per curiam); Wolman v. Walter, 433 U.S. 229, 235 -236 (1977).
[16] See Larkin v. Grendel's Den, Inc., supra, at 123; Widmar v. Vincent, 454 U.S. 263, 271 (1981); Wolman v. Walter, 433 U.S. 229, 236 (1977); Walz v. Tax Comm'n, 397 U.S. 664, 674 (1970).
[17] 市政府的世俗目标不通过陈列基督诞生塑像也可以达到。最高法院今天认为这个事实是“无关”的。我对此感到困惑不解,因为在Larkin v. Grendel's Den, Inc., 459 U.S., at 123 -124案中,最高法院正是依据此点撤消了马萨诸塞州的一部法案。看来,最高法院为了达到它偏爱的结果,可以任意改变它的分析。
[18] 帕塔基特市商业界的几个代表在作证时指出,哪怕基督诞生塑像被移除,该展览也会起到促进商业区买卖的目的。App. 133, 135, 139-140.
[19] 地方法院承认,市长收到了大量的支持在展览中陈列基督诞生塑像的来信。
[20] 在这方面,加利福尼亚州高等法院在考虑一个类似问题时的意见是相关的。Fox v. City of Los Angeles, 22 Cal. 3d, at 803, 587 P.2d, at 670 (认定在市政府前摆放十字架违宪). See also Lowe v. City of Eugene, 254 Ore., at 544-546, 463 P.2d, at 363.
[21] See App. 104.
[22] 最高法院今天依赖于Mueller v. Allen, 463 U.S. 388, 403 -404, n. 11 (1983) 案件的判决。Ante, at 684; ante, at 689 (奥康纳大法官的赞同意见)。它对我们的先前判例进行了错误的解读。
[23] 法院多次审理了政府对宗教符号的支持所引发的争端。See, e. g.,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of Georgia v. Rabun County Chamber of Commerce, Inc., 698 F.2d 1098 (CA11 1983); Florey v. Sioux Falls School Dist., 619 F.2d 1311 (CA8 1980); Allen v. Morton, 161 U.S. App. D.C. 239, 495 F.2d 65 (1973); Allen v. Hickel, 138 U.S. App. D.C. 31, 424 F.2d 944 (1970); McCreary v. Stone, 575 F. Supp. 1112 (SDNY 1983); Citizens Concerned for 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 v. Denver, 508 F. Supp. 823 (Colo. 1981); Russell v. Mamaroneck, 440 F. Supp. 607 (SDNY 1977); Lawrence v. Buchmueller, 40 Misc. 2d 300, 243 N. Y. S. 2d 87 (Sup. Ct. 1963). 基于最高法院今日判决的狭隘性, see supra, at 694-695, and n. 1, 这类争端还将持续下去。
[24] Fed. Rule Civ. Proc. 52(a). See Pullman-Standard v. Swint, 456 U.S. 273, 285 -290 (1982).
[25] See, e. g., Meek v. Pittenger, 421 U.S. 349 (1975); Wolman v. Walter, 433 U.S. 229 (1977). See also Committee for Public Education & Religious Liberty v. Regan, 444 U.S. 646, 662 (1980) (BLACKMUN, J., dissenting).
[26] See R. Brown, The Birth of the Messiah (1977); W. Auld, Christmas Traditions (1931); A. McArthur, The Evolution of the Christian Year (1953).
[27] 当然,对于基督徒来所,基督诞生塑像所传递的本质信息是上帝化身为人。可是犹太教的教义却不这么认为。M. Buber, Israel and the World (1948) (reprinted in F. Talmage, Disputation and Dialogue: Readings in the Jewish-Christian Encounter 281-282 (1975) (emphasis deleted). 这种区别“构成了犹太教和基督教的终极分歧”。Id., at 281. See also R. Reuther, Faith and Fratricide 246 (1974). 同样,因为基督诞生塑像代表了三位一体的传统,信仰一元论教义的人也发现该塑像冒犯了他们的信仰。See J. Williams, What Americans Believe and How They Worship 316-317 (3d ed. 1969). See also C. Olmstead, History of Relig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296-299 (1960).
[28] 地方法院和上诉法院都认为,圣诞节既包含世俗因素,又包含宗派主义因素,而且这种区分有宪法上的重要性。See 525 F. Supp., at 1163-1164; 691 F.2d, at 1032-1033; id., at 1035-1037 (Bownes, J., concurring). See, e. g., J. Barnett, The American Christmas, A Study in National Culture 9-14 (1954) (hereafter Barnett); R. Meyers, Celebrations: The Complete Book of American Holidays 309-344 (1972); B. Rosenthal & N. Rosenthal, Christmas 14-15 (1980).
[29] 联邦政府认定的节日中包含像7月4日国庆节、纪念日、华盛顿生日、劳工节和老兵节这样的世俗节日。See 5 U.S.C. 6103(a). 我们有理由相信,圣诞节是因为世俗原因被作为法定节日的。
[30] See W. Auld, Christmas Traditions (1931); A McArthur, The Evolution of the Christian Year (1953).
[31] H. Kung, On Being A Christian 451 (E. Quinn trans., 1976) (footnote omitted). See also R. Brown, The Birth of the Messiah 25-41 (1977); Elliott, The Birth and Background of Jesus of Nazareth, 28 History Today 773, 774-780 (1978).
[32] 很多基督教评论家反对商业化和公共的圣诞节庆祝,认为这使得圣诞节变得琐碎庸俗。See, e. g., Kelley, Beyond 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 5 J. Church & State 181 (1963). See generally Barnett 55-57.
[33] See A. Stokes & L. Pfeffer, Church and State in the United States 383 (rev. ed. 1964); R. Morgan, The Supreme Court and Religion 126 (1972); Barnett 68 (讨论犹太教徒和其它非基督教徒反对对圣诞节的公共庆祝). See also Talmage, supra n. 14.
[34] See N. Frye, The Secular Scripture 14-15 (1976).
[35] O. von Simson, The Gothic Cathedral 27 (1956). See also E. Panofsky, Meaning in the Visual Arts (1974). 杰克逊大法官认为,学习宗教物品可以成为世俗教育的一部分。Illinois ex rel. McCollum v. Board of Education, 333 U.S. 203, 236 (1948) (concurring opinion).
[36] 托马斯•杰斐逊意识到早期感恩节庆祝所引发的宪法问题。11 Jefferson's Writings 428-430 (1904) (emphasis deleted). See generally L. Pfeffer, Church, State and Freedom 266 (1967).
[37] Sutherland, Book Review, 40 Ind. L. J. 83, 86 (1964) (quoting Dean Rostow's 1962 Meiklejohn Lecture delivered at Brown University).
[38] 最高法院坚持进行这样的含混的历史分析。这种坚持令人费解。
[39] See S. Cobb, The Rise of Religious Liberty in America 209 (rev. ed. 1970).
[40] See generally Barnett 4-6, 21-22; Sweet, Christmas in American History, 22 Chi. Theol. Sem. Register 12, 14 (Nov. 1932); R. Meyers, Celebrations: The Complete Book of American Holidays 314-315 (1972).
[41] 我们的一些判例记录了这些宗教团体在反立教和政教分离条款中的作用。因此,我在此不做重复。See Everson v. Board of Education, 330 U.S. 1, 9 -15 (1947); Engel v. Vitale, 370 U.S. 421, 428 , and n. 10 (1962); Committee for Public Education & Religious Liberty v. Nyquist, 413 U.S., at 770 , and n. 28. 关于对这些教派的反立教的努力的更全面的探讨,参见S. Cobb, The Rise of Religious Liberty in America (rev. ed. 1970); B. Bailyn, The Ideological Origins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257-263 (1967); W. McLoughlin, New England Dissent: 1630-1833 (1971); L. Pfeffer, Church, State and Freedom (1967).
[42] See Barnett 2-6.
[43] See id., at 19-20.
[44] Ch. 167, 16 Stat. 168.
[45] See Barnett 11-12; Meyers, supra n. 15. See W. Auld, Christmas Traditions 56 (1931); M. Krythe, All About Christmas 85 (1954).
[46] Barnett 6; see also id., at 11-12, 22-23.
 
                    (本文为普世网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 1984); P, residential Proclamation No. 4795, 3 CFR 109 (1981); Presidential Proclamation No. 4379, 3 CFR 486 , (1971-1975 Comp.); Presidential Proclamation No. 408, 7, 3 CFR 81 (1971-1975 Comp.); Presidential Proclamation No. 3812, 3 CFR 155 (1966-1970 Comp.); Presidential Proclamation No. 3501, 3 CFR 228 (1959-1963 Comp.), .
[6] 市政府辩称,展览的意图是“完全世俗的”。我们认定帕塔基特市的展览有世俗意图,这是Lemon v. Kurtzman, 403 U.S. 602 (1971) 的判决中设定的标准所要求的。如果该检验要求政府必须有“完全世俗的”目的,最高法院所支持的很多政府行为和法案都应该被撤销。
[7] 布伦南大法官指出,市政府的目的在不在展览中陈列基督诞生塑像的情况下也可以达到。post, at 699. 不管这个论断是不是真的,此论点和本案无关。本案的问题是,陈列基督诞生塑像是否违反了政教分离条款。
[8] 艾伦法院指出,“可能免费图书使得一些学生更愿意就读于宗派主义的学校……” 392 U.S., at 244 .
[9] 在Everson v. Board of Education 案中,最高法院承认,“毫无疑问的是,学生在去教会学校时获得了帮助”,而且“如果家长要自费支付自己孩子的公交费用,一些孩子可能就不会被送往教会学校了……” 330 U.S., at 17 .
[10] 在Tilton v. Richardson案中,我们认定,建设经费“肯定资助了”获得此经费的机构。403 U.S., at 679 .
[11] "在McGowan v. Maryland案中 . . . 星期日关门法获得支持,尽管此法律的一个必然效果是使得公民更可能尊崇宗教机构甚至参加宗教活动。" Committee for Public Education & Religious Liberty v. Nyquist, 413 U.S. 756, 775 -776 (1973).
[12] 布伦南大法官指出,“通过关注基督诞生塑像所出现的节日‘场景’”,最高法院“试图去除基督诞生塑像的宗教重要性”(post, at 705),这把基督诞生塑像同圣诞老人的住房和驯鹿等同起来(post, at 711-712)。这个观点当然是错误的。
[13] 上诉法院认为市政府对价值200美元的基督诞生塑像的产权构成了基督教和其它宗教之间的歧视。因此,上诉法院参考了进行“严格审查”的Larson v. Valente, 456 U.S. 228 (1982) 案。我们确实对有明显歧视的法案或者政府行为进行严格审查。但是,在本案中,我们没有发现该展览或者该展览的任一组成部分有Larson v. Valente, 456 U.S. 228 (1982) 案中那样的明显歧视。
* 在Lemon v. Kurtzman案的判决意见中,最高法院指出,一部法案要通过三个检验,才能被认定为未违反政教分离条款。“首先,法案必须有世俗的立法意图。其次,法案的主要的或者首要的效果绝不能是支持或者妨碍宗教。最后,法案不能导致‘政府过分纠缠于宗教中’”。403 U.S., at 612 -613 (citations omitted). 这个要求在表述上像是对于合宪性的可以方便适用的检验,可是这个三段式的检验只是为涉及政教分离条款的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帮助的路标”。Mueller v. Allen, 463 U.S. 388, 394 (1983) (quoting Hunt v. McNair, 413 U.S. 734, 741 (1973)).
[14] 在1979年教皇保罗二世访问宾夕法尼亚时,第三巡回上诉法院认定市政府资助用于教皇的庆祝弥撒和布道的讲台和十字架是市财政的违宪支出。最高法院的意见没有显示第三巡回上诉法院的该判决是错误的。Gilfillan v. City of Philadelphia, 637 F.2d 924 (1980). 第十一巡回法院认定在州公园树立和维持拉丁十字架违反了政教分离条款。最高法院的观点也没有否定这个判决。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of Georgia v. Rabun County Chamber of Commerce, Inc., 698 F.2d 1098 (1983). See also Fox v. City of Los Angeles, 22 Cal. 3d 792, 587 P.2d 663 (1978); Lowe v. City of Eugene, 254 Ore. 539, 463 P.2d 360 (1969).
[15] 最高法院坚持认为,它可以有选择的决定是否适用莱蒙检验。我不同意此观点。See ante, at 679. 为了支持此观点,最高法院引用了Tilton v. Richardson, 403 U.S. 672 (1971) 和Committee for Public Education & Religious Liberty v. Nyquist, 413 U.S. 756 (1973)。我认为这种引用是无意义的,因为这两个案件的判决都适用了莱蒙检验。在Larkin v. Grendel's Den, Inc., 459 U.S. 116 (1982) 案中,首席大法官写道,“最高法院始终认为,一部法案必须满足莱蒙检验的三个标准,才不会被认定为违反政教分离条款。” Id., at 123. See also Stone v. Graham, 449 U.S. 39, 40 -41 (1980) (per curiam); Wolman v. Walter, 433 U.S. 229, 235 -236 (1977).
[16] See Larkin v. Grendel's Den, Inc., supra, at 123; Widmar v. Vincent, 454 U.S. 263, 271 (1981); Wolman v. Walter, 433 U.S. 229, 236 (1977); Walz v. Tax Comm'n, 397 U.S. 664, 674 (1970).
[17] 市政府的世俗目标不通过陈列基督诞生塑像也可以达到。最高法院今天认为这个事实是“无关”的。我对此感到困惑不解,因为在Larkin v. Grendel's Den, Inc., 459 U.S., at 123 -124案中,最高法院正是依据此点撤消了马萨诸塞州的一部法案。看来,最高法院为了达到它偏爱的结果,可以任意改变它的分析。
[18] 帕塔基特市商业界的几个代表在作证时指出,哪怕基督诞生塑像被移除,该展览也会起到促进商业区买卖的目的。App. 133, 135, 139-140.
[19] 地方法院承认,市长收到了大量的支持在展览中陈列基督诞生塑像的来信。
[20] 在这方面,加利福尼亚州高等法院在考虑一个类似问题时的意见是相关的。Fox v. City of Los Angeles, 22 Cal. 3d, at 803, 587 P.2d, at 670 (认定在市政府前摆放十字架违宪). See also Lowe v. City of Eugene, 254 Ore., at 544-546, 463 P.2d, at 363.
[21] See App. 104.
[22] 最高法院今天依赖于Mueller v. Allen, 463 U.S. 388, 403 -404, n. 11 (1983) 案件的判决。Ante, at 684; ante, at 689 (奥康纳大法官的赞同意见)。它对我们的先前判例进行了错误的解读。
[23] 法院多次审理了政府对宗教符号的支持所引发的争端。See, e. g.,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of Georgia v. Rabun County Chamber of Commerce, Inc., 698 F.2d 1098 (CA11 1983); Florey v. Sioux Falls School Dist., 619 F.2d 1311 (CA8 1980); Allen v. Morton, 161 U.S. App. D.C. 239, 495 F.2d 65 (1973); Allen v. Hickel, 138 U.S. App. D.C. 31, 424 F.2d 944 (1970); McCreary v. Stone, 575 F. Supp. 1112 (SDNY 1983); Citizens Concerned for 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 v. Denver, 508 F. Supp. 823 (Colo. 1981); Russell v. Mamaroneck, 440 F. Supp. 607 (SDNY 1977); Lawrence v. Buchmueller, 40 Misc. 2d 300, 243 N. Y. S. 2d 87 (Sup. Ct. 1963). 基于最高法院今日判决的狭隘性, see supra, at 694-695, and n. 1, 这类争端还将持续下去。
[24] Fed. Rule Civ. Proc. 52(a). See Pullman-Standard v. Swint, 456 U.S. 273, 285 -290 (1982).
[25] See, e. g., Meek v. Pittenger, 421 U.S. 349 (1975); Wolman v. Walter, 433 U.S. 229 (1977). See also Committee for Public Education & Religious Liberty v. Regan, 444 U.S. 646, 662 (1980) (BLACKMUN, J., dissenting).
[26] See R. Brown, The Birth of the Messiah (1977); W. Auld, Christmas Traditions (1931); A. McArthur, The Evolution of the Christian Year (1953).
[27] 当然,对于基督徒来所,基督诞生塑像所传递的本质信息是上帝化身为人。可是犹太教的教义却不这么认为。M. Buber, Israel and the World (1948) (reprinted in F. Talmage, Disputation and Dialogue: Readings in the Jewish-Christian Encounter 281-282 (1975) (emphasis deleted). 这种区别“构成了犹太教和基督教的终极分歧”。Id., at 281. See also R. Reuther, Faith and Fratricide 246 (1974). 同样,因为基督诞生塑像代表了三位一体的传统,信仰一元论教义的人也发现该塑像冒犯了他们的信仰。See J. Williams, What Americans Believe and How They Worship 316-317 (3d ed. 1969). See also C. Olmstead, History of Relig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296-299 (1960).
[28] 地方法院和上诉法院都认为,圣诞节既包含世俗因素,又包含宗派主义因素,而且这种区分有宪法上的重要性。See 525 F. Supp., at 1163-1164; 691 F.2d, at 1032-1033; id., at 1035-1037 (Bownes, J., concurring). See, e. g., J. Barnett, The American Christmas, A Study in National Culture 9-14 (1954) (hereafter Barnett); R. Meyers, Celebrations: The Complete Book of American Holidays 309-344 (1972); B. Rosenthal & N. Rosenthal, Christmas 14-15 (1980).
[29] 联邦政府认定的节日中包含像7月4日国庆节、纪念日、华盛顿生日、劳工节和老兵节这样的世俗节日。See 5 U.S.C. 6103(a). 我们有理由相信,圣诞节是因为世俗原因被作为法定节日的。
[30] See W. Auld, Christmas Traditions (1931); A McArthur, The Evolution of the Christian Year (1953).
[31] H. Kung, On Being A Christian 451 (E. Quinn trans., 1976) (footnote omitted). See also R. Brown, The Birth of the Messiah 25-41 (1977); Elliott, The Birth and Background of Jesus of Nazareth, 28 History Today 773, 774-780 (1978).
[32] 很多基督教评论家反对商业化和公共的圣诞节庆祝,认为这使得圣诞节变得琐碎庸俗。See, e. g., Kelley, Beyond 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 5 J. Church & State 181 (1963). See generally Barnett 55-57.
[33] See A. Stokes & L. Pfeffer, Church and State in the United States 383 (rev. ed. 1964); R. Morgan, The Supreme Court and Religion 126 (1972); Barnett 68 (讨论犹太教徒和其它非基督教徒反对对圣诞节的公共庆祝). See also Talmage, supra n. 14.
[34] See N. Frye, The Secular Scripture 14-15 (1976).
[35] O. von Simson, The Gothic Cathedral 27 (1956). See also E. Panofsky, Meaning in the Visual Arts (1974). 杰克逊大法官认为,学习宗教物品可以成为世俗教育的一部分。Illinois ex rel. McCollum v. Board of Education, 333 U.S. 203, 236 (1948) (concurring opinion).
[36] 托马斯•杰斐逊意识到早期感恩节庆祝所引发的宪法问题。11 Jefferson's Writings 428-430 (1904) (emphasis deleted). See generally L. Pfeffer, Church, State and Freedom 266 (1967).
[37] Sutherland, Book Review, 40 Ind. L. J. 83, 86 (1964) (quoting Dean Rostow's 1962 Meiklejohn Lecture delivered at Brown University).
[38] 最高法院坚持进行这样的含混的历史分析。这种坚持令人费解。
[39] See S. Cobb, The Rise of Religious Liberty in America 209 (rev. ed. 1970).
[40] See generally Barnett 4-6, 21-22; Sweet, Christmas in American History, 22 Chi. Theol. Sem. Register 12, 14 (Nov. 1932); R. Meyers, Celebrations: The Complete Book of American Holidays 314-315 (1972).
[41] 我们的一些判例记录了这些宗教团体在反立教和政教分离条款中的作用。因此,我在此不做重复。See Everson v. Board of Education, 330 U.S. 1, 9 -15 (1947); Engel v. Vitale, 370 U.S. 421, 428 , and n. 10 (1962); Committee for Public Education & Religious Liberty v. Nyquist, 413 U.S., at 770 , and n. 28. 关于对这些教派的反立教的努力的更全面的探讨,参见S. Cobb, The Rise of Religious Liberty in America (rev. ed. 1970); B. Bailyn, The Ideological Origins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257-263 (1967); W. McLoughlin, New England Dissent: 1630-1833 (1971); L. Pfeffer, Church, State and Freedom (1967).
[42] See Barnett 2-6.
[43] See id., at 19-20.
[44] Ch. 167, 16 Stat. 168.
[45] See Barnett 11-12; Meyers, supra n. 15. See W. Auld, Christmas Traditions 56 (1931); M. Krythe, All About Christmas 85 (1954).
[46] Barnett 6; see also id., at 11-12, 22-23.
 
                    (本文为普世网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把文章分享到 推荐到抽屉推荐到抽屉 分享到网易微博 网易微博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搜狐微博
推荐文章
 
清代的乡里空间及其治理制度——一种法秩序的考察 \杨小凤
摘要:乡里空间作为清代社会形态的基本单元,基层社会治理的诸多实践在此体现,如宗族…
 
法人制度视域下的宗教活动场所财产制度研究 \李靖
摘要:随着国家逐渐加强对宗教事业的重视,宗教经济已经占据我国当今社会经济中的重要…
 
《教士公民组织法》的立法及其影响 \张露
摘要:18世纪末,伴随着大革命的爆发,法国宗教也开始了一场“大革命”。马迪厄指出:“…
 
北非新伊斯兰主义兴起的原因与特点 \刘云
摘要:新伊斯兰主义是21世纪以来特别是“阿拉伯之春”以来北非政治伊斯兰演进的新阶段…
 
宗教、法律和社会想象——1772—1864年英属印度盎格鲁-印度教法建构中的文本翻译 \杨清筠 王立新
摘要:前殖民地时代的印度并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成文法典。殖民统治时期,为了对英属印…
 
 
近期文章
 
 
       上一篇文章:马什等诉钱伯斯反对意见
       下一篇文章:东京高等法院关于奥姆真理教案 (THE AUM SHINRIKYO CASE) 的判决
 
 
   
 
欢迎投稿:pushihuanyingnin@126.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4 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Pu Shi Institute For Social Science
声明:本网站不登载有悖于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共道德的内容。    
 
  京ICP备0505093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07号    技术支持:北京麒麟新媒网络科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