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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教运动与资产阶级民主
发布时间: 2013/4/18日    【字体:
作者:董晓川
关键词:  清教运动 资产阶级民主  
 
董晓川
 
内容提要:16—17世纪英国清教运动是一场巨大的社会变革. 从政治角度看,清教运动成为 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宗教外衣”,从经济角度看,清教运动推动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从意识形态角度看,清教运动实质是一场资产阶级民主运动。清教思想表现了资产阶级的民主意识,清教徒的主张反映了资产阶级的民主要求,清教所追求的宗教与社会结构体制是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雏型。 因此,清教运动与资产阶级民主有内在的联系性。不能仅把清教运动归结为政治和宗教变革的界限。

 
    在16世纪宗教改革之前,英国还是一个具有某种封建民主色彩的国家,其政治体制以所谓“二元政体结构” 而著称,这是因为国会的存在使英国王权极为有限。在这种“ 二元对立” 的政体结构中,“ 最早是国王及其代表与大贵族的对立,渐次转变为国王与中等阶层的对立,最后又演化为王权与新兴资产阶级的对立”。[1]
 
    对立结构中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角色——教会。尽管教会在中世纪国王与贵族间的矛盾中基本上站在国王一边,但在14—15世纪以前,天主教会在西方世界的地位是十分显赫的,英国的无土王约翰不得不以臣属罗马来换取王冠并要定期向教皇交纳大量贡款,可见教会对王权的巨大制约力。从14世纪末开始,随着宗教异端的兴起和罗马教廷的衰落,许多欧洲国家开始摆脱罗马教皇的控制。正是在这种形势之下,迫于政治、经济和宗教利益的需要,英王亨利八世在16世纪30年代与罗马教皇决裂并将国教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由于亨利八世痛恨新教,英国国教虽然引入了某些新教思想,却保留了许多天主教传统。到了伊丽莎白女王统治时期,英国国教体制更加完善,国教与王权的结合日渐明朗,一场以清除国教中天主教残余为开端的清教运动应运而生。国教建立之后,由于教会逐渐成为国王的附庸和国家官僚机构的一部分,英国已开始走上专制体制。特别是到了查理一世时期,长期实行无国会统治,英国已完全变成一个封建君主专制政体的国家,所谓“ 二元政体结构” 已不复存在。与此同时,在经济上日益壮大起来的资产阶级和新贵族迫切要求取得政治地位乃至统治权,因而对劳德大主教为首的国教成为专制君主的鹰犬极为不满,对教会体制和国家制度中的“ 独霸” 行为疾恶如仇,清教运动也由初始要求清除国教中的天主教残余的宗教斗争逐步转向反对国教和君主专制的政治斗争。
 
    我们知道,资产阶级早期政治思想在文艺复兴时期已经出现,其主要特征是人性论和理性主义。但是,在天主教势力强大的中世纪和近代早期,封建神学的长期统治使人们“ 只知道一种意识形态,即宗教和神学”[2]。(因而一切不满、反抗和斗争都以宗教异端的形式出现,清教运动就是一场以宗教民主为旗帜,以追求信仰自由为基本原则,以“ 预定论” 为主要理论依据而进行的反对教会统治和专制王权的斗争。正如恩格斯所说,加尔文“以真正法国式的尖锐性突出了宗教改革的资产阶级性质,使教会共和化和民主化,……并为英国发生的资阶级革命的第二幕提供了意识形态的外衣”。[3]
 
    清教运动所反映的资产阶级民主要求首先表现在宗教事务上。清教各派“ 都主张把民主引进教会”[4],都反对主教制,主张清除国教中的天主教残余。但由于清教派别众多,观点各异,其民主要求也大不相同。
 
    长老派是清教各派中最早出现的派别。最初,他们不仅反对穿法衣和烦琐的宗教仪式,更要求教会实行结构改革,包括教会管理、财政、教会与国家的关系等多方面的改革。在长老会制度下,每一个教区由一个牧师和一些世俗长老统治;邻近的10—12个教区组成一个“ 长老会” ,并且由这些教区的长老和牧师选举产生一个“ 长老监督会”; 24个长老监督会构成全郡的宗教组织,每一个郡再由所有该郡长老监督会选举产生郡级宗教会议;各郡级宗教会议选出国家宗教会议。在所有各级宗教会议中,世俗长老的比例都超于宗教界长老[5]。这一套严密的宗教组织机构及其产生过程反映了长老派清教徒在宗教事务中要求提高会众权力和实行宗教民主的要求。
 
    到了查理一世统治时期,长老派的民主要求集中在主张由国会控制一切宗教事务上。他们认为,除非国会同意,国王不能选择信仰什么宗教,而教会的一切权利并非来自耶稣基督,而是来自国会( 同时,他们又要求组成一个国会世俗委员会来取代主教的地位并行使主教的权力。所以,长老派被认为是一种“ 国家万能主义”。[6]独立派产生要比长老派晚,它的前身被认为是比长老派还要保守的伊丽莎白时代的“消极反对派”。[7]最初,他们仅反对穿法衣和天主教仪式及教义,虽然希望实行教会改革,但主张“等待主感动法官的心” ,而不主张采取激烈的反抗行为。但是到了斯图亚特王朝时代,独立派内各激进派别纷纷兴起,在宗教上的民主要求越来越激进,所以取代长老派而被认为是最激进的清教派别。独立派各派在宗教上的要求首先是主张实行“公理会主义”,即所谓“ 教会自治主义” ,由地方行政官员及教区会众自己控制教会。[8]他们认为,主教制意味着一切事物都由主教、国王、国王大臣及其代理人等几个人所“ 独霸” ,这就剥夺了广大会众和世俗百姓所应负的贵任,这正是导致世俗界与宗教界、国会与主教、习惯法与教规、国家与教会之间对立的原因。

    有的学者认为,公理会主义是清教思想的重大原则之一,因为“清教徒主张,耶稣基督没有提出任何教会或他自己的宗教官员和牧师…… 每一个现存教会本应该有权和有自由选择并决定自己的宗教官员,任何强加于他们的观点都是极大的错误,都是违背他们的意愿的,就好象强迫一个男人接受一个女人作妻子、强迫一个女人接受一个男人为丈夫一样荒谬” 。[7]独立派在宗教上的另一个要求是实行宗教容忍政策。这是独立派区别于长老派的主要特征之一。克伦威尔掌权之后,独立派的宗教容忍观点得到充分体现,他不仅基本停止了对夭主教徒和国教徒的迫害,甚至早在13世纪就已被禁止在英国居住的犹太人也可以到英国定居,而且可以买地、经商和建立教堂被称为“ 狂人” 的福克斯曾几次被英国政府驱逐出境. 但在护国主时代,福克斯本人不但回到英国,他创立的“教友派” 也取得了合法的地位。由于独立派掌权之后天主教徒的处境得到很大改善,使许多人抱怨独立派偏袒天主教。独立派在宗教上的自治主义原则和容忍政策不但反映了当时英国人民要求宗教民主的愿望,也反映了在国教制度下乃至在长老派统治时期那种宗教迫害的残酷和不得人心。
 
    除长老派和独立派之外,清教各派在宗教观点上还有各种各样的民主要求,特别是激进的教友派、第五君主国派、再洗礼派、一神教派、共和派等等,他们提出的宗教民主要求有些在独立派内部也遭到反对。例如,第五君主国派宣称,基督对世界的统治即将开始,使徒们应盼望不久将至的至福千年世界,但这种信念仅在一少部分人看来是可信的。再比如,福克斯的教友派不仅反对什一税、反对国教仪式和主教制,反对任何宗教迫害和付诸武力,甚至反对一切宗教组织,主张取消会众。
 
    清教各派在宗教民主上的要求并不是代表人民的,尤其是无法代表下层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比如,长老派主张由国会控制教会,而国会中占多数的议员是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代表而不是下层群众的代表+ 独立派主张会众自由选举领导人,而各地教会领导权都掌在有名望的乡绅手中而不是下层群众手中+ 特别是当时英国文化教育十分落后,人民群众识字都很少,许多农民仅仅是从其上司那里接受宗教信仰,而其本人既不知道学习,也不懂政治。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清教民主就只能为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所有了。
 
    清教所倾心的领域有两个,一个是宗教信仰问题,另一个是世俗生活问题。因此,清教运动绝不单单是一场“清教革命”,而是一场社会变革+ 清教徒不仅要求宗教民主,而且要求世俗生活民主。
 
    在16—17世纪的英国,教会在人们世俗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比今天大得多。那时,人们除了按时到教堂作礼拜之外,还要交什一税,参加教区的各项活动。不论任何人,如果不参加教会活动,性行为不规范,在圣人节或周日非工作时间工作,不交什一税,甚至把钱借出并收利润者都要受到惩罚。在一些偏僻的乡村,教区是社会实体,因为除了最穷的教会之外,所有教会都是人们政治生活、娱乐以及当地行政管理和税收的中心,宗教讲坛还被用来宣布政府的声明。
 
    当时的统治者非常了解宗教与世俗生活的密切关系,政府经常令牧师们以特定的方式和内容进行布道。查理一世曾说,“ 由于宗教讲坛统治人民的作用犹如和平时代的一把利剑,作为教会,没有国王的保护就不能振兴,所以教会依靠国王就是对皇家的最重要的支持。[10]
 
    “ 布道” 是清教运动初期清教徒宜传自己主张的主要手段。也正是由于几十年的宣传和鼓动,才使清教徒思想“ 渗入英格兰的每一个角落” 。清教徒的许多主张不但为当时的许多人所接受,而且带来了重大的政治、经济和思想影响。例如,清教徒信奉加尔文主义的“ 宿命论”或称“命定论” 、“ 预定论” 、“ 前定论”,这种理论认为,上帝的选民是少数,大多数人命中注定要进地狱。这是不可改变的。1647年发表的威斯敏斯特信仰宣言中宣告,清教徒相信上帝的永恒判决,相信“ 天使和一些人命中注定永生,其它人则命中注定永亡。”[11]这种命中先定的理论并不是说人在命运面前无所做为,而是使人放弃一切不良念头一心一意地去实现上帝的恩典,以自己的行为表示和证明“ 天意规定他有好的命运” ,这种好命使他有发财致富的可能。这实质是在鼓舞人们不要相信偶像崇拜可能带来的好运,也不要幻想哪位贤明君主可能给予的恩赐,从而彻底否定了通过教会和圣事获得拯救的可能性。显然,这种观点反映了新兴有产者力图摆脱教会神学和封建君主并寻求个性解放和自我拯救的愿望。再比如,清教徒在世俗生活中推崇勤奋和节俭,厉行禁欲主义。他们认为,“工作就能自强,而惩罚只会留给懒惰者” ,所以鼓励人们努力工作。有些学者的研究已经证明,清教运动最突出,清教徒最多的地区恰恰是英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这绝不是巧合,而是清教思想为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所接受的明证。清教徒最重要的生活理想就是冷静自制,因此禁欲主义成为其世俗生活的重要准则。禁欲主义的目的是使人能够过一种警觉而又朴实的生活,禁欲主义的任务是消除自发的、出于冲动的享乐,禁欲主义最重要的手段是使其信徒的行为规律化. 清教徒一方面积极主张发财致富,另一方面又反对贪图享乐,那么,他们努力奋斗的力毫源泉在哪里呢?勤奋工作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原来,清教徒把禁欲主义置于“命定论” 的基础之上,主张一个人的信念必须在世俗活动中得到证明,为了感激上帝的恩典,人必须“克尽职守” ,“ 努力工作” ,而不能消闲享乐,也就是说,“ 只有当财富诱使人们游手好闲、贪图享受时,它才是一种不良之物,只有当取得财富的目的是为了以后生活惬意,无忧无虑时,它才是一件坏事;但是,就其做为履行职业义务的意义而言,获得财富不仅在道德上是允许的,而且在实际上是必行的。”[12]马克斯· 韦伯把清教徒这种艰苦劳动、进步、赚钱、诚实、信用、守时、勤劳、节俭的精神归结为一种所谓“ 天职思想” ,并认为这种天职思想就是资本主义精神。我们不赞同韦伯那种反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方法和忽略资本主义“ 剥削” 的精神实质,但是从韦伯对清教伦理的分析中确实可以看到资本主义兴起时代资产阶级所追求的人生观和伦理观念。
 
    民主历来是有阶级性的。在奴隶制社会,古代希腊雅典曾以奴隶制民主政治而闻名;在中世纪和近代早期,封建地主阶级的“ 二元政体结构” 可算是封建主义的民主形式;16 一17世纪英国清教运动的民主思想及其所要求的民主制度,则是一种资产阶级民主。这些民主虽然各有特征,但就其本质而言是一样的,那就是为剥削阶级服务的。
 
    在一般意义上说,民主指的是“ 人民当家做主” “ 人民的统治” ,它包括政治权力和公民权利两个方面。与政治权力有关的是作为国家形态或国家制度的民主,与公民权利有关的是社会成员的行为方式及其相互关系( 前者是指国家形态的民主,后者是指非国家形态的民主。[13]从上面所谈的两种情况看,清教运动都没有超越资产阶级民主的狭隘界限。
 
    第一,清教徒的民主思想是为剥削阶级服务的# 一般认为,清教思想主要源于加尔文主义。加尔文主义的理论核心是“ 宿命论” 。虽然加尔文主义的宿命论完全不同于旧教的天命观,因为它具有反对崇拜和鼓吹个人意志的特点,但清教那种不可改变的“上帝恩典” 实质是主张绝对服从和忍受。对于宗教及至政治、经济上的不平等,清教并不主张反抗,而主张“ 等待主感动法官的心”。这实质是号召人们接受现存制度和忍受剥削。这显然不是代表人民意志的。“ 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马克思语)F· 培根曾深刻地指出,“ 宗教是人类社会的主要枷锁” ,清教作为英国的一场思想启蒙运动,对于唤起民众反抗封建神学和专制来说的进步意义是必须肯定的,然而清教虽然打碎了一个宗教枷锁,却又给人们戴上了一个新的宗教枷锁+ 清教清除了人们精神世界中天主教和国教的某些陈腐观念,却又赋予人们新的羁绊。因此,清教伦理归根到底是为剥削制度服务的。
 
    第二,清教徒的民主制度是极为有限的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之前,英国国教成为封建专制统治的工具,主教成为国王的鹰犬,那时,“ 任何对教会的非难都被认为是对当局的反叛,而任何对君主制的批评都被斥责为宗教上的渎神”[14],所以清教徒们不但坚决反对主教制,力图把民主引进教会,而且极力想扩大国会的权力,以便把民主引进政治制度# 但是,当时城乡人民真正关心的并不是由国王还是由国会控制教会的问题,而是涉及其切身利益的当地市长、社团、乡绅、市民之间的权力分配问题,这种权力分配的关键并不在于主教,而在于乡绅的地位# 清教徒领导人认为,主教制意味着国家的一切事务都由一个或几个人所“ 独霸” ,这就排除了“ 世俗百姓” 所应有的责任( 然而,他们并没有强调所有的人对国家负有同样的责任,而是主张“ 按照其在国家利益比例大小上来确定其不同的责任,在教会中则按其不同等级来分担义务。
 
    这种贫富有别和等级观念完全把贫苦百姓排除在民主之外。早在伊丽莎白时代,就有人批评长老会制“ 给人民的权力太多” ,他们担心教会民主可能会转变成国家民主;后来,不但詹姆斯一世感到宗教民主会使百姓在政治上也自作主张,[15]而且长老派和独立派也都担心人民得到的权力太多,所以他们才残酷地镇压平等派、第五君主国派等激进派别。到了内战结束之后,清教徒已经不是扩大民主而是限制民主了。由此我们看到,清教的民主是多么有限,它只给有产者民主而不给无产者民主,它只许自己解释民主而不许别人解释民主,它只推祟不威胁其根本利益的民主而反对真正的人民主权。这是典型的资产阶级民主。
 
    第三,清教徒本身的行为就在践踏民主。尽管清教徒追求民主,但其本身的所作所为却经常违反民主。例如,长老派执政期间曾实行了极为残酷的宗教迫害,他们“在理论和组织上主张民主,而在行动上不能容忍和他们持不同看法的人”[16],所以,国教徒在那个时期备受凌辱,生活没有保障,宗教生活受到严格限制,共有3万多国教牧师被驱逐,占国教牧师总数大约1/3 。以宗教信仰自由而著称的独立派的所作所为也在践踏民主,且不说人所共知的镇压平等派等激进派,就是在一些涉及人们的日常生活的领域内,独立派也有类似行为,独立派执政之后曾对洗礼、结婚和葬礼三个方面做出严格规定,而这些以宗教名义对传统世俗生活的侵犯引起了许多人的不满。
 
    综上所述我们看到,16—17世纪英国清教运动是作为封建君主专制度的对立物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清教在宗教事务和世俗生活上的民主要求既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要求发展资本主义的愿望,也表现了它作为一个剥削阶级的思想规定性。如果说清教运动作为资产阶级革命的宗教沙衣在反封建斗争中具有进步意义,那么清教民主作为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则具有很大局限性。
 
————————
注释:
[1]陶松云等:《中世纪英国二元政体结构初探》,载《世界历史洛》1998年第4期第117页。
[2]《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4卷,第231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31页。
[4]G· M· 特里维廉《斯图亚特王朝统治下的英国》,纽约、伦敦1926年版第204页。
[5]B.曼宁《清教与民主1640-1642》载《清教徒与革命者一呈给C.希尔的一组17 世纪史论文》(D.彭宁倾等编)牛津1978年版第150页。
[6]G· M·特里维廉前揭书第204-205页。
[7]L· G.特林泰鲁德《伊丽莎白时代的清教一新教思想文库》纽约1971年版。
[8]G· R· 艾伯纳西《英国长老派与斯图亚特王朝复辟1648一1663》,《美国哲学社会科学》单行本1965年5 月,第10页
[9]A · 弗伦奇《查理一世和清教徒动乱一大移民原因研究》,伦敦1955年版第250-251页。
[10]C.希尔,《革命的世纪(1603-1741)》,纽约1966年版第77页。
[11]马克斯·韦伯,《新教论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译本,四川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80、81页。
[12]马克斯· 韦伯前揭书第152页。
[13]郑仿生,《划清两种民主的原则界限,有领导有步软地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获‘社会主义若干问题讲座》,红旗出版社1990年版第258页。
[14]G.戴维斯,《早期斯图亚特王朝1603-1660》牛津1952年版第59页。
[15]温斯顿· 丘吉尔,《英语国家史略》(上),中译本。新华出版社第517页。
[16]温斯倾· 丘吉尔前揭书第553页
 
 
              (本文转载自:《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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