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讯)(2008-05-06)马来西亚高庭法官刘美兰昨日批准天主教吉隆坡总教区所提出的司法审查(judicial review)申请,以检讨内政部禁止《先驱报》在马来文版使用“阿拉”字眼的决定。
这项判决意味着该报的申请有必要获得全面的审讯,以检讨阿拉是否只是回教徒可以用的字眼。
根据该报的申请,它要求法庭宣判:
一、内政部禁止它使用阿拉字眼的决定不合法及无效;它有权在刊物中使用阿拉字眼,阿拉字眼并非回教专有名称。
二、它要求撤销内政部禁止该报在刊物中使用阿拉的决定;
三、允许该报继续使用阿拉字眼,直到法庭作出判决为止。
《先驱报》(The Herald)小开版周报分别以英文、马来文、华文和淡米尔文出版,发行量约1万2000份,主要是为国内约85万名天主教徒报道各种新闻和资讯。
由于该报在马来文版使用意指上帝的阿拉字眼,引起政府的不悦,认为有关字眼抵触回教,导致该报在去年面对更新出版准证的问题。国安部(现称内政部)要求该报取消其马来文版,才能够获得更新准证。
不过在各方的压力下,该报过后获得国安部批准更新出版准证,包括引起争议的马来文版准证也获得批准。
国安部副部长佐哈里曾表示,阿拉字眼只被允许在回教范畴内使用,其他宗教一概不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