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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合一制度与清代西藏城市的变迁[*]
发布时间: 2012/10/19日    【字体:
作者:何一民 赖小路 付志刚
关键词:  美国 宪法 宗教  
 

                   何一民 赖小路 付志刚 

  西藏的政教合一制度始于元初,经明代至清代,达赖、班禅两大活佛体系形成而逐渐发展成熟,宗教首领就是地方政治首领,这样一来,寺庙往往就成为政府机关之所在。清以后,西藏地方政教势力进一步结合建立了“政教合一”制度,即西藏地方上层僧侣与贵族联合执政制度,这不仅与中国广大内地所实行的制度不同,也与中国内陆边疆其他地区的政治不同,但它与西藏的区情相适应,故而清廷对这种制度也表示肯定。西藏特殊的宗教信仰,以及宗教和政治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使得城市的宗教功能非常突出。这种政教合一的政治体制,对清代西藏城市后来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政教合一体制影响了清代西藏城市的规划与布局。
  
  民族、宗教因素是影响西藏城市布局、规划发展的重要因素。从城市空间布局结构来看,宗教场所不论是否在城市的中心地区,都一直是藏族民众的生活重心所在。西藏首府拉萨即是一座因寺而兴的城市。拉萨地方平坦,一水中流。唐贞观年间,吐番王朝兴起,始在此建都,修建王宫,大小昭寺随之兴建。天聪十六年(1642),西藏地方政权确立了达赖喇嘛在政治、宗教方面的至高地位,拉萨城市的宗教功能愈发突出,成为藏族民众朝圣的圣城,达赖喇嘛居住的布达拉宫和大照寺成为拉萨城市的重心,由此带动城市工商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城市空间规模的扩大。

  后藏最大的城市为日喀则,其宗教功能也十分突出。日喀则最大的寺庙扎什伦布寺,规模宏大,仅次于布达拉宫,庙内楼房三千余间,金、银、铜、玉佛像无数,有喇嘛五千余人。所属小庙五十一处,其喇嘛四千余人;庄屯十六处,部落十余处,为后藏首庙。顺治初年,四世班禅驻锡扎什伦布寺,并管辖后藏。由于班禅居住于此,日喀则因寺而兴,各地藏民来朝礼者,骆绎不绝。
  
  在政权和神权的支持下,“西藏的教派势力发展很快,寺庙遍布西藏各地,甚至远及蒙古、青海和康区”。一方面原有寺庙的修筑、扩建频繁,比如大、小昭寺和桑耶寺曾得到过不同政权的多次维修。另一方面,各派在一些重要城镇兴建了一批规模很大的寺院。如甘丹、哲蚌、色拉、扎什伦布等大寺都是格鲁派执政(1642~1951年)后不断扩展形成的寺院,这些寺庙规模宏大,宛如城制,是寺庙与宫堡的结合,在城镇中地位突出,体现出鲜明的政教合一特点。城市越密集的地方寺庙越多,如康藏地区和拉萨地区的寺庙云集,这表明西藏所实行的政教合一制度对城市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政教合一的宗教体制对清代西藏城市的布局和规划影响巨大。格鲁派掌权(1642~1951年)后,沿袭并完善了这一制度,在区划和管理上仍保留了“宗”,并使其成为其政权体系中的重要一级。宗的设置是西藏地方行政区划和城市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随着宗的设立,西藏各地建设了大量宗山建筑。宗山建筑的出现和成批建造成为明清西藏城市建设的典型特征。
  
  清代,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的发展把封建农奴制推上了顶峰。各个等级不得僭越,贵族享有各种特权,从而对城市的规划建设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如“十八世纪五十年代,七世达赖开始在布达拉宫西面二公里处的一片荆棘、古柳和草塘地带修建罗布林卡。八世达赖时,又在南面对罗布林卡进行扩建,使它拥有房舍三百七十四间,总面积三十五万平方米。园内绿树成荫,花香鸟语,楼台亭榭,错落有致。历代达赖把它作为夏宫”  。甚至达赖的亲属及家人也有着各自的各类宫殿。“五世达赖喇嘛以后,每世达赖的家人、亲属,便从各地移居拉萨,成为大贵族,陆续盖起许多豪华公馆第宅,仅在拉萨河北岸就有近十处。一些僧、俗大贵族因代代延续,聚集了许多亲属在拉萨,修建了各种宅第、别墅”。西藏的寺院既是宗教组织,同时也是经济上的实体,大多数寺院都拥有自己的寺属庄园、牧场和属民,寺院中也专门设有管理经济的机构,在经济、政治和宗教方面都能实行有效地组织和控制。推动了周围寺院经济的发展,从而带动了清代西藏以寺庙为主要建筑的城镇的兴起。
  
  其次,政教合一体制影响了清代西藏城市社会发展。
  
  从城市人口上看,清代西藏城市人口增长缓慢,政教合一的体制和喇嘛教的广泛信仰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
  
  西藏地区居民以藏族为主,藏族普遍信仰喇嘛教,喇嘛教又称藏传佛教,形成于10世纪,至清代时,已经植根于藏族及蒙古族社会,广为人们所信仰;大小寺庙遍及各地,喇嘛数量甚多。据《西藏志》记载:西藏“风俗信重喇嘛,如一家之中,子女多者,必有一二为僧,女为尼”。乾隆二年,前藏地区共有大小城镇六十八个,“共百姓一十二万一千四百三十八户,寺庙三千一百五十座,共喇嘛三十万二千五百六十众”,喇嘛的人数与城镇居民的人数基本相等。在后藏,有寺庙三百二十七座,“共喇嘛一万三千六百七十一众,境内大城池一十三处,共百姓六千七百五十二户”。喇嘛的数量也几与城镇居民相同。浓烈的宗教信仰、特殊的生活习俗,使得西藏地区的城市有明显的宗教色彩,寺庙的数量、活动等对城市的影响十分巨大。
  
  随着佛教寺院经济集团的崛起和强大,寺院和僧侣的数量成倍增加,社会生产受到阻碍;同时,喇嘛数量的急剧增多,导致了清代西藏人口的缓慢增长,进而阻碍了西藏城市经济的发展和进步。
  
  从城市的社会结构上看,西藏特殊的政权组织的形式、经济制度以及宗教信仰的影响,使得西藏城市社会中形成了森严的等级制度。
  
  再次,政教合一体制影响了清代西藏的城市文化和教育。
  
  西藏由于实行政教合一制度,故而西藏的教育实为一纯宗教化之教育,喇嘛握宗教教育之大权,全藏之寺院即等于全藏之学校,喇嘛即为知识分子,故西藏教育即西藏宗教之一部分。伴随着宗教势力的政治地位上升,教育完全为寺院所垄断,“不学佛无以受教育,受教育则必须学佛”,从而使西藏的教育宗教化,宗教普及化。一般藏族民众每家都有孩子入寺为僧,接受佛学教育;学习的内容主要以佛教经典为主,如拉卜楞寺六大札仓主要课程有: 三藏、般若、中观、律学、《六臂护法经》、《妙吉祥名号经》、《四部医典》、《集密金刚经》等众多经典,其修习时间二、三年至二、三十年不等,他们在如此漫长的时间里,深受佛学说教的熏染,长期不能得到开放,严重束缚了西藏城市教育的发展。
 

    (本文节选自“高原、民族与宗教:清代西藏城市发展特征”,《民族学刊》201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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