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初,士大夫再度借新君即位之机会要求拆毁寺院。这类主张,在以前几代皇帝即位的时候,都只促使皇帝做些姿态而已,没有实际结果,但世宗崇信道教,厌恶佛教,结果形成嘉靖时期对佛教寺院一定程度的遏制。嘉靖六年(1527年),令尼僧、道姑发还原籍出嫁,其庵寺房屋土地尽数入官。六年、十六年(1537年)题准,僧徒愿还俗者,听其自便。各处寺院宫殿任其颓坏,不许修葺。民间幼童,不许舍入为僧,私自披剃。嘉靖十年(1531年),右春坊右中允廖道南请改大慈恩寺兴辟雍,撤灵济宫徐知证、知谔二神,改设历代帝王神位,仍配以历代名臣。世宗命将“夷鬼淫像”毁之,工部另外相地建立帝王庙。 嘉靖十五年(1536年)五月,毁皇城内大善佛殿,并“毁金银像凡一百六十九座,头牙骨等凡万三千余斤。 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令毁大慈恩寺。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七月,礼科右给事中李文言宣武门外天宁寺中广聚僧徒,建坛场受戒,四方缁衣,集至万人,有黥徒盗贼混迹其中。世宗令逮捕寺主,其余下礼部禁治。 这些措施,都构成了对佛教发展趋势的打击。不过,嘉靖时期对佛教的限制,毕竟还是以明朝初年规定的宗教政策为基础,甚至并没有真正努力将寺院减少到明朝初年规定的额数。其所用理由,也不是佛教的宗教属性如何不可取,而是“祖制”、财政浪费等等。所以,嘉靖时期毕竟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排斥佛教运动。无论对于士大夫还是对于百姓说来,信道教还是信佛教,与以前一样,并无限制。总体上看,嘉靖时期的佛教也无真正衰落迹象。
万历时期,因太后喜佛教,寺院修建又进入一大繁荣时期。神宗本人也有替身代其出家。 皇太后多次以私人出资名义,命太监负责创建寺院。《张太岳集》中记有修建寺院碑文多处,其事皆在万历十年(1582年)之前。根据其中“敕修东岳庙碑文”、“敕建慈寿寺碑文”、“敕建五台山大宝塔寺记”, 这些寺庙都是慈圣皇太后运作资金修建的。名义上是太后领几个王爷用私房钱来修,但也动用宫中物料,而且都是“敕建”。另外,太后所修寺庙中的东岳庙,并非佛教寺院,可见这位老妇人虽然以笃信佛教著称,实际却也是信杂神的。万历十七年(1589年)八月,南京工部尚书李辅请在南京修神乐观、报恩寺,以工代赈,救济灾荒。从之。 这使修建寺院获得了更合理的说法。万历十八年(1590年),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黄凤翔言:“窃睹都城内外,祠庙寺观,金碧荧煌,堂宇壮丽,询诸道路,皆曰内帑所捐金也。而远方梵刹之供奉,岁时斋醮之祷祝,亦复频仍。臣愚谓与其捐兹厚费于冥冥,孰若宽此一分于民命。臣愚又以为,岁进无名诸费,愿陛下慨然停止。” 此处所说“岁进无名之诸费”,当与修建装潢祠庙寺观有关。在派出矿监税使之前,神宗已经加大了征敛增收的力度。而稍后的矿监税使之出,与皇室大肆修建寺院,导致内帑不足,有直接的关系。神宗在位最久,其间始终勤于修寺。到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还在普陀山修建镇海寺,由内监曹奉董其事。根据朱国桢的说法,万历中,南京大寺“共一百六十。最小者不与。” 泰昌元年八月,光宗即位诏书内有:“今后敢有私创禅林道院,即行拆毁,仍惩首事之人。僧道无度牒者,悉发原籍还俗。” 这又是一帮士大夫更革弊政的妄想。光宗很快死去。熹宗、庄烈帝时期,已经顾不上寺院的事情了。
以上所说,只是明代朝廷与寺院修建关系的大致情况。从这些情况中可以看出,正统以后,除了嘉靖时期以外,修建寺院一直活跃,究其动因,多来自皇室。皇室之修寺院,并非特意要破坏国家政策,但是实际上却因其特权,而终于一步一步地将明朝初年的规则变得毫无约束效力。洪武时期制定的对佛教政策,很大程度上是被皇帝家族破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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