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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宗教政策合论
发布时间: 2014/8/27日    【字体:
作者:赵轶峰
内容提示:明代内地佛教、藏传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萨满信仰及民间宗教性活动在宗教生活中角色各不相同,国家宗教政策也因应其差别而有不同。原本来自南亚的佛教虽然深深溶入了中国文化中,但其与经典儒家思想的冲突始终没有平息。明中叶以后,受皇室宗教活动加强的刺激,佛教与儒家的矛盾尖锐起来。这种矛盾促使部分士大夫强烈反对寺院修建并发表辟佛言论。明朝政府对藏传佛教政策与对汉地佛教政策有同有异。其重要差异之一是,明朝对藏传佛教政策与对西部边疆政策紧密相关,而对汉地佛教政策则于周边关系政策基本无关。此外,部分士大夫以藏传佛教为“番教”,认同程度逊于内地佛教。明朝一些皇帝因喇嘛多擅长某些“法术”,对其有特殊兴趣,并因而导致士大夫针对相关政策的批评。道教起源于本土民间信仰,在明代与儒家士大夫的冲突比较和缓。但明朝君主中信奉道教者多,既影响到国家政治,也影响到士大夫与君主的关系。士大夫在反复重申儒家原旨的同时,对道教的批评也日趋尖锐。伊斯兰教在社会生活中相对封闭,在明代政策中大体上表现为一个民族政策问题而不是一个宗教问题,基本与国家以及其他社会成分相安无事。明中期以后,天主教再度传入中国,当时士大夫寻求改革,明朝对天主教大致宽容。明代流行对不同宗教兼容并取倾向,民间宗教性信仰、习俗多样而活跃。明朝政府将民间宗教基本看作民俗,一般无干预,对视为“陋俗”者加以排斥,在涉及秘密社会活动时则严厉禁止。明朝宗教政策之基本精神,一在信仰自由主义,二在保持国家政治世俗性质,三在维持社会稳定和国家对社会的控制。集中体现这些政策精神的仍是儒家政治社会理念并倚赖士大夫群体的努力。其变动因素和矛盾来源,则一在诸教向国家政权机关的渗透,二在皇室特殊化行为,三在民间泛神论多元信仰倾向,四在部分士大夫的信仰综合主义。
关键词:  明朝 宗教 政策 社会   
 

  二、道教政策及其与佛教政策之异同 

  明朝以儒教为立国常经,兼用佛教、道教“阴翊王度”。对于道教,利用而不使泛滥,是基本原则。与此一致,明朝将佛教、道教行政管理化,两教人士亦多谋求政府职位。佛道两教相比,佛教中除姚广孝以外,保持僧人身份而入仕者极少。朝廷所封各种佛子、法王之类,都非朝廷职官名目,无行政权,只用以优礼笼络佛教上流人物而已。道教中则直接任职者多于佛教。究其原因,在于儒家礼仪与道教多神崇拜同源,因而道教中人可以直接成为朝廷祭祀典礼中的专业人员。其次,明朝皇帝用民间信仰惯常心态看待佛道二教,为其奇异功能吸引,因其术而重其人。道教比内地佛教更近方术,因而对政治上层更有吸引力。藏传佛教中术的因素也多,故从文献上看,出入宫廷中接近皇帝的喇嘛多于和尚。方士名目众多,其眩惑人心方式与道教修炼、驱禳之法多难区分,故方士在朝廷中的表现,需与道士一起讨论。另一要点是,就佛教言,通过修建寺院而使明初规矩完全破坏的是整个皇室,其中后妃之属大有干系;就道教言,则引用道士的皆皇帝本人。两教影响政治上层的方式有大不同,反映出两教内涵差异和用世之不同。   

  洪武元年(1368年),明太祖命去正一教主“天师”之称,改天师印为真人印,秩正二品。其用意在于“敬天”,敬天则为尊君。皇帝为“天子”,道教首领却为“天师”,政权落于教权之下,此种倾向,其实挑战中国世俗政治传统,两字之易,关系非轻。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嗣真人张宇初言符箓印信:“前代尝给正一玄坛符箓之印,今授二品银印,止用于表笺文移,于符箓不敢轻用。乞更别授。”遂赐以“龙虎山正一玄坛之印”,制同六品。 以后各朝,续有赐印事。可见道教首领拥有国家颁发的两种印信,其一用于对政府的公文,另一用于宗教活动。其宗教权力明显与国家权力结合。   

  明太祖对于道教,取容纳、利用、控制方针,其本人或者也有惑于其说的时候,但始终不使道教左右国家政治。后来诸帝中,则多有特别崇奉道教者,尤以宪宗、世宗为著。他们并没有恢复道教首领“天师”称号,但从利用道教转为信奉道教,对明朝的国家政治生活产生了强大的冲击。   

  政府大规模崇奉道教活动起于太宗之重修武当山玄宫。永乐十六年(1418年)十二月,重修武当山宫观成,赐名为太岳太和山。武当山有72峰,36崖,24涧。紫霄、南崖等峰旧皆有宫,元季兵毁。永乐中全面新建。“五龙之东十余里,名玄天玉虚宫,紫霄曰太玄紫霄宫,南崖曰大圣南崖宫,五龙曰兴盛五龙宫。又即天柱峰顶冶铜为殿,饰以黄金,范真武像于中。选道士二百人供洒扫,给田二百七十七顷并耕户以赡之。仍选道士任自垣等九十人为提点,秩正六品,分主宫观,严祀事,上资太祖高皇帝、孝慈高皇后之福,下为臣庶所弭灾沴。凡为殿观,门庑享堂厨库千五百余楹。上亲制碑文以纪之。” 这实际上是建立起了一个兼道教核心区与皇室私家道观为一体的中心。道教之依附于皇室,至此已经无以复加。这样大规模、极尽豪奢之能事的道观群修建,已经超出了以道教“阴翊王道”的程度,是公开的道教崇拜活动,其社会暗示作用自然不可小觑。此后,对太岳太和山宫观的维持,冠冕堂皇地列于国家事务中。宣宗对佛教和道教的热情不及太宗,宣宗皇后信佛教,在英宗时期颇推行佛教尊崇活动,武当山似乎略遭冷落。成化三年(1467年),乃定对太岳太和山宫观再加修葺。这类以国家之实力与权威支持道教的做法,一方面维持了道教的地位,同时也强化了道教对于国家,尤其是皇帝的依附性。大批道教人士将精神用在到朝廷讨生活上去,道士谋取世俗地位、名誉成为风气。   

  景泰四年(1453年)十月,赐道录司左正一邵以正诰命。此后,给道士诰命事日多。成化以前,道士封赠需通过国家行政机关审核,经有关部门下达实行。成化元年(1465年)正月,“太监柴昇传奉圣旨,升左正一道玉为真人,给诰命。道士乞恩封膺夤缘受赏自此始。” 此后,道士通过贿赂宦官、权要等私人途径获得皇帝直接封赠为常事,其名目日多。方士李孜省以符箓进,官至礼部侍郎。邓常恩、赵玉芝、凌中、顾珏亦皆以方术得幸,官至太常卿。其他杂流加侍郎、通政、太常、太仆、尚宝卿者,不可胜计。每令中官传旨,一传至百十人,时谓之“传奉官”。迨孝宗即位,汰传奉官千百人,又诏礼官议汰诸寺法王至禅师437人,道士自真人、高士及正一、演法诸道官123人,可见成化中道士授官之滥。   

  宪宗好道教,用以祈祷,曾激起士大夫反对。如成化五年(1469年)十二月,“六科给事中劾奏道录司左玄义许祖铭奉敕祈雪,秽言对天,仗剑斩风,亵天慢神,莫此为甚。乞将祖铭正典刑,以谢神人之怒。” 道士作法,多以符箓咒语行令,与儒家敬天之道大不相侔,所以许祖铭遭到弹劾。此外,这也反映士大夫对利用道士祈祷之类做法的否定倾向。成化十二年(1476年)八月,宪宗受道家之说迷惑,建祠祭祀道教和民间信仰中祭祀的玉皇大帝。户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商辂等上疏,援引祖制,强烈反对。疏入,宪宗命拆除祠祭设施,送库收贮。到成化末年,从主流士大夫的立场看来,国家政治生活中已经渗入了太多的佛教、道教因素,威胁到了明朝国家政治的基本精神。宪宗去世后,士大夫立即谋求借新君即位之机加以清理。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九月,科道官员纷纷上疏,攻击“左道”。孝宗对被告诸人一一发落。皇帝即位之初的做法大多依从朝臣主张,并为了示天下以更新气象,笼络人心。待新君控制局面和熟悉了朝廷政治游戏规则之后,自己的真实意图、倾向便更多地体现在朝廷政策、措施中。孝宗稍后也逐渐惰于朝政,不过,他对僧、道、方术的态度虽然与宪宗没有根本不同,但还是知道收敛限制,而且比较能够听从大臣劝谏。弘治元年(1488年)四月,礼科给事中张九功上疏请正祀典,清除杂神崇拜。此疏反映弘治之前,各种明朝法定祭祀典礼之外的杂神阑入朝廷祭祀体系的历史,从中尤其可见道教与民间杂神信仰同朝廷祭祀体系的纠缠关系。疏长不录。 议既上,孝宗令减杀斋醮、祭告及道教神崇拜事。 这是明朝自永乐以后对道教向朝廷渗透倾向的最为严厉的一次打击。不过,此后孝宗对道教兴趣增强,许多崇奉道教的事情重新发生。弘治十四年(1501年)闰七月,孝宗欲派遣内监前往武当山送像、挂幡、设斋醮。又命大学士撰写斋醮祝文等。吏部尚书倪岳、兵部尚书马文升、内阁大学士刘健等竭力阻止。史称孝宗“纳之”。 武宗在位期间,多做荒诞无稽之事,包括倾心藏传佛教。但对道教却无特别兴趣,道士者流于正德期间,在朝廷中行迹不彰。不过,武宗亦无特意压制道教的意图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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